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01 16:27: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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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程志方 局长

  •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6128706

办公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中州路北段735号

邮   编:466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二)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八)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疫情评估职能。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全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承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农机安全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各类农业机械和操作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检审。

    (十六)承担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七)承担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

    (十八)主管全区蔬莱生产、流通工作。负责全区蔬莱生产开发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资源调查计划及其区划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的统计检测工作,拟订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意见,监督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状况;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扶贫联络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化扶贫工作,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储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扶贫开发信息,组织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扶贫开发的宣传;负责科教扶贫工作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财务股

    (三)人事股

    (四)政策法规股

    (五)饲料兽药股

    (六)兽医股

    (七)畜牧股

    (八)科教生产股

    (九)农田建设管理股

    (十)农机监理股

    (十一)农村改革发展办公室

    (十二)资源利用股

    (十三)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股

    (十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下设二级机构:

    (一)川汇区农业农村发展事业中心 

    (二)川汇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川汇区动物检疫站

    (四)川汇区园艺中心 

    (五)川汇区农业机械中心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