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01 16:27: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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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吴海伟 局长

  •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 8568629

办公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行政综合楼三楼1335室

邮   编:466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管理、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文化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科学技术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文物管理、科学技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科学技术事业进步。  

   (三)研究、指导、推动文化、科技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调控、整顿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生产经营和投资方向,统筹安排事业经费使用;规划、指导全区文化、科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对外文化、科技交流活动。

   (四)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策划、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管理群众文化,指导、协调、推动少数民族和少儿文化事业的发展。

(五) 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乡办文化中心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六)负责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拟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川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档案资料;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织实施和人员培训工作,向上级做好各类非物质遗产申报工作。

   (七)管理和规范城乡演出市场;管理和规范郊区文化市场。

   (八)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文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参与文物勘探工作,加强文化古迹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监督重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完成。

   (九)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全区著作权申请,调解版权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侵权案件、查处非法活动和违犯规定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全区印刷业市场。

    (十)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措施,组织科技人员进行攻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制定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新产品试制、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计划;管好用好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资金;做好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励项目的审查、申报,及本区科技成果的评定;做好成果、专利的管理和推广及知识产权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先进技术的开发、引进、推广工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十四)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实验示范工作,促进农业提高整体水平。

   (十五)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执法行政工作。

    (十六)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管理和服务措施,做好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网络,做好科技情报信息的收集、储存、传递、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和星火人才培训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

    (二)文化股(行政审批股)

    (三)旅游股

    (四)文物股

下设二级机构:

    (一)川汇区文化馆  

    (二)川汇区图书馆

    (三)川汇区文物非遗保护中心

    (四)川汇区群众文化艺术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