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局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01 16:27: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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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苏 宁局长

  •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区民宗局

联系电话: 8568509

办公地址:周口市川汇区行政综合楼6楼

邮   编:466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及政策,监督检查加强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落实,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区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涉疆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三)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帮扶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 承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民族事务处罚;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回族殡葬管理、服务。

(五) 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 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加强对全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联系、培养宗教界人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宗教事务处罚;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备案;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

(八)负责组织、指导宗教界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一)指导全区各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各办事处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民族股(宗教股)

(三)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