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01 16:27: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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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王峰 局长

  •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8222062

办公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中州路与西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邮   编:466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意见、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落实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意见、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落实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落实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落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落实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落实全区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意见、办法,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意见、办法,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落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意见、办法。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意见、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意见、办法,负责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全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意见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方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落实政府奖励办法。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省、市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川汇区人社局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关系股

    (三)农民工工作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五)养老保险股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七)工资福利股

    (八)规划财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下设二级机构:

    (一)事业发展中心

    (二)社会保险中心

    (三)劳动监察队

    (四)七一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五)陈州街回族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六)荷花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七)城南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八)城北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九)金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十)人和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十一)小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十二)华耀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