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汇区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9-08-15 16:35:5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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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川汇区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5日

 

 

川汇区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事故教训,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控,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8月至10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深刻汲取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通过执纪问责、依法治理等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等“四个不落实”问题,坚持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聚焦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经过3个月集中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较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依法查封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企业;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5+N”排查治理体系。重点聚焦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五大安全,在突出重点领域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排查治理全覆盖。

(一)生产安全专项行动

1、危险化学品领域

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做到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

1)开展针对性排查。深刻吸取义马气化厂“7·19”事故教训,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保证设备完好运行,加强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管理,8月底前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2)全面开展危化品精准化风险排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服务团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采取企业自查、组织专家服务团互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牵头负责)

3)强化风险预警管控。对已筛选出的易燃易爆、剧毒等重大危险源,按国家要求全部接入风险监控预警平台。(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4)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发现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置、立即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区应急局、交通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川汇分局、原市质监局川汇分局、原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施工领域

1)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对在建项目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现场隐患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高温、汛期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施工调度和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2)重点围绕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突出深基坑、高土方、防坠落、高支模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以及工地用电、用气、用水、动火等方面,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3)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包括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建设,城市公园、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娱乐设施,以及高风险游乐类项目建设管护。(区城管局、住建局、原市质监局川汇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领域

1)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对省际客运车辆持续开展安全整治,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落实停运措施。对客运、货运企业,要全面开展排查。严把运输手续的审批关口,严格在线监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和车辆带病运行。(区交通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牵头负责)

2)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构造物,急弯陡坡、临水、团雾多发路段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区交通局、公路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牵头负责)

3)加强区属公路安全管理。严查在公路打场晒粮、堆放杂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防农用车辆违规上路运输,加大城乡客运管理力度,严查客货混装、非法载客行为。(区交通局、公路局、农业农村局、农机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校车,严查学校危险路段的安全措施和警示标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区教体局牵头负责)

4、工贸重点领域

1)重点对全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企业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区应急局、工信局、原市质监局川汇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修维护和施工队伍管理。(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5、旅游景区(场所)领域

1)对全区旅游景区落实旅游景区(场所)安全制度、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区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2)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区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3)排查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风险隐患。(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原市质监局川汇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度汛安全专项行动

1、河道度汛安全

强化对河道防汛措施落实,全面开展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备足防汛料物。对河道内在建非防洪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区水利局牵头负责)

2、地质灾害防范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险情监测预警,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原市国土局川汇分局、原市规划局川汇分局牵头负责)

3、城镇防洪排涝

对城区河道、排水工程和设施疏通维护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内涝发生。按照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地下空间管控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区住建局、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紧盯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和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并突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杂物、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精准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1、全面落实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8月底前,督促上述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2、分行业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

对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医院、居民住宅、出租屋、养老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分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8月底前,对本系统企业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完成本系统企业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整改到位。(区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组织发动办事处和公安部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排查治理和宣传提示,防范“小火亡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

文化旅游、商务、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与消防部门联合行动,分专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硬起手腕,重拳整治,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清理一批、拘留一批,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区文化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市质监局川汇分局、原市工商局川汇分局、原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火灾防范物防技防水平

推进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10月底前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5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系统。(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5、继续推动消防设施安装设置工作

养老福利机构、小旅馆、群租房、“九小”场所及老旧高层建筑,加大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力度。(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市安全专项行动

1、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广告牌、灯箱、楼房外墙附着物和高大树木、电杆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固拆除,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城市桥梁、涵洞、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区住建局、城管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原市质监局川汇分局牵头负责)

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市气象局川汇分局牵头负责)

打击黑加油点(流动加油车)、非法液化气充装点(流动充液化气车)。(区商务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原市工商局川汇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城市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区发改委、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区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食品安全领域

1)食品生产环节安全。排查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一非两超”、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保健食品功效成分不足等重点问题。(原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原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牵头负责)

2)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以大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排查治理企业不符合经营条件、经营的食品过期、变质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未按食品标签标示贮存等问题。(原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原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牵头负责)

3)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原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原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牵头负责)

突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一小一老”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区教体局、民政局、原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药品安全领域

聚焦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等高风险企业,城乡接合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区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经营不规范;排查医疗机构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排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不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问题;加强无菌和植入类、隐形眼镜、贴敷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区卫健委、原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整改措施。

三、基本原则和时间步骤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专家服务指导、政府部门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严格执法、媒体曝光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落实整改、跟踪问效、严查重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攻坚行动”与统筹推动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8月1日—10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办事处、各行业部门要精心研究部署,分别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各级责任,层层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8月11日—10月10日。全面实施,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方案,务实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攻坚行动扎实有效。

第三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回头查验,补齐短板。开展攻坚行动“回头看”,聚焦问题,剖析根源,查漏补缺。

第四阶段:10月21日—31日,总结考评,予以通报。对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树立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全区予以通报。

四、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各办事处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暗查,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排查不细,整改不严,隐患不除等现象,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约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强化双重预防。按照双重预防推进工作(郸城)现场会要求,在示范引领,巩固提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24个行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大保障投入,统筹企业双重预防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信息化、智能化深度融合,推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体系。

(三)强化清单管理。开展攻坚行动力戒走过场、搞形式,要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各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隐患、交办、责任4张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交办督促、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凡是行动期间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问题,并彻底整改的,不予处罚;凡是逾期未改、应改未改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实施处罚、查封、停产、关闭、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销号。

(四)加强抢险救援和值班值守。公安、交通、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同步联动。完善预警手段,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备勤,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质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