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3-01-25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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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2]76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再加上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现就加强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6号和豫政[2012]5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周政[2012]37号),紧密结合我区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潮,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起数和火灾损失,维护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王文峰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团结、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李华兵任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各办事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面掌握当地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依法查封关停一批隐患单位,依法拘留一批违法违规人员,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社区、村庄、居民楼院和小场所、小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全区所有社区、行政村达到网格化管理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户籍化”管理要求;社会消防安全氛围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消防安全防控到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全部排查一遍,现场监护措施有效落实;实现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区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商务等部门人员混合编组,建立完善部门联管联查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共同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实施多警联动,每周组织治安、消防、法制、督察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共同执法。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二)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我排查。12月28日前,区政府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活动,区分单位类别、性质,分别制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考评标准,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完善“户籍化”P理档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12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联系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维护保养情况要及时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案。区公安消防大队对新调整纳入列管范围的重点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三)发动办事处开展网格排查。办事处、社区、行政村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实施“网格化”排查。办事处每周要组织安监办、综治办工作人员,对辖区社区、农村和“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消除消防安全盲区和死角。社区消防管理人员每天要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居民楼、院负责人等,开展对沿街门店、出租房屋和居民楼院的排查巡查,督促配齐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行政村、村“两委”负责人要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督促村民加强柴草等燃料的堆放和管理,严格炉灶、烟囱和室外用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巡防、保安队员要每天开展防火巡查,即时发现、即时查纠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要紧盯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针对性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

1、“平安护航”1号行动: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1日,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2、“平安护航”2号行动:2013年2月4日至2月7日,围绕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3、“平安护航”3号行动:2013年2月22日至2月25日,围绕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三合一”、“九小”等场所等进行逐一排查。

2012年12月24日、25日和2013年2月24日晚,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消防、法制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严厉惩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大型活动现场,要派出车辆和人员现场守护,确保消防安全。

(五)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办事处、各P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专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和冬季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危害性,跟踪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加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宣传,使“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辖区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六)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切实保证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公安消防部队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针对冬季寒冷、大风等复杂恶劣环境下灭火救援工作特点,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加强车辆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和战勤保障,确保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单位“六熟悉”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针对性训练和演练。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纳入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加强业务训练指导,定期开展联合灭火演练,切实提高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灭火救援能力。

(七)加大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整治措施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查处、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凡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凡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责令停止举办,立即疏散人员;凡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经通知拒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禁燃放“孔明灯”,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必须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公众聚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和在建、已建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两人的,必须立即予以清理;凡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门窗等位置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责令拆除,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随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事故的,要责令停业整改。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3日至12月24日)。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12月29日前,要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区冬季P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各办事处、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冬季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3月1日至10日)。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于3月5日前上报是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将对各办事处、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位谋划,周密部署,采取过硬措施,迅速掀起冬季防火高潮,确保岁末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为明年消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冬季防火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回头看”行动和本行业、系统工作实际,迅速对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督促管辖单位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直到解决。区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办事处、各单位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办事处、各单位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等方法,对当地和有关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办事处、各单位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应分别于每月13日、26日前报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消防  安全  通知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

件:

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各办事处、各单位党委重视情况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消防执法情况

领导

批示

(次)

召开

会议

(次)

下发

文件

(个)

领导带队

检查

(次)

派出检

查组

(个)

出动检

查人员

(人)

检查

单位

(家)

发现火

灾隐患

(处)

督促整

改火灾隐患

(处)

提请政府

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

隐患(处)

罚款

(万元)

责令

“三停”

(家)

行政

拘留

(人)

临时

查封

(处)

强制

执行

(起)

强制清

理或拆

(处)

“网格化”管理情况

“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乡镇(街道)总数

(个)

“网格化”管理达标的乡镇(街道)数量

(个)

社区(行政村)总数(个)

“网格化”管理达标的社区(行政村)数量

(个)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数量(个)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达标数量

(个)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调整后)

(个)

“户籍化”管理达标的重点单位数量

(个)

媒体开设专栏

(个)

中央级媒体上稿

(篇)

省级媒

体上稿

(篇)

电视播出消防公益广告        (条次)

发放消防宣传品和资料(份)

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块)

组织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次)

培训社会单位从业人员

(人)

说明:此表每月13日、26日上报,填报数据应为累计数。

填报人:                                 审批人:                               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