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沙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周口市人民政府《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川汇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川汇区沙南历史文化街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项目:沙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
二、征收部门:川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征收范围:
(1)西大坑周边:西大街以北、和平街以西、滨河路以南、滨江国际以东(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2)历史文化街区:李家大院、抗战指挥部旧址、皮件厂(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四、搬迁期限:2022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
五、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