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川汇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区商务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区商务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一、川汇区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三)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近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全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特殊流通行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订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招商项目的收集、筛选,建立全区统一的项目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介工作,统一组织全区重大招商活动,搞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查落实,考核、认定招商引资成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七)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的申报工作。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和申报,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协调联系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相关工作。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本土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组织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积全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川汇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商务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工作,起草综合性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及重要文件;负责商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对外宣传发布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务系统信息化,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
(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股
研究拟订全区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全区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债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三)市场秩序股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对外商贸股
承担全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和煤炭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五)内外商投资促进股
牵头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区行业招商 、承担区对外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电子商务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研究拟订我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七)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维稳工作,群体事件及赴京、赴省等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
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508.9186万元,支出总计508.918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4754万元,增长22.79%。 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7年收入合计508.9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8.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7年支出合计508.9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9186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08.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94.4754万元,增长22.79%。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二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08.9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26.74 万元,占24.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2万元,占32.46 %;医疗卫生支出10.23万元,占 2.01%;商贸事务76.16万元,占14.97%;其他130.5686万元,占25.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7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5万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零增减的原则 。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479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商务局预算公开.xls
川汇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