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脱贫办〔2018〕93号)文件精神,川汇区对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金海路办事处三个办事处拟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贫困户进行公示公告,2018年12月底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对284户1172人进行标注完毕。根据上级精神,并通过川汇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284户1172人标注稳定脱贫人员将不再享受政策。
特此公告
川汇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