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交办群众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4-20 17:39:27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月15日,我区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批(共2件)案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李宗喜、副区长巴兵第一时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川汇区分局组成调查组,并率队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编号:X2HA202104140041案件查办结果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群众举报内容:周口市搬口办事处文庄行政村杨庄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处置医疗废物,有的堆积半年以上。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位于川汇区华耀城办事处杨庄村东800米,法定代表人:陈光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7906005527,经营范围为医疗废物处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该企业有两条生产线,日均处置能力23吨,环评验收文号为周环审【2011】171号和周环审【2018】149号。

4月15调查组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经现场查看生产厂区、医疗垃圾暂存间(四楼上料车间)、冷库(车间北侧三层),未发现堆积半年以上的医疗废物。通过调阅半年焚烧台账和医疗垃圾回收台账,该企业日均处理医疗废物约15吨,未达到日处理23吨的设计规模,能够做到医疗废物回收到厂后及时处置。调查实际情况与群众反映问题不符,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川汇区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监管频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定期监测制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021年4月19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