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审综报〔2019〕1号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3-23 17:17:45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川审报〔20191

 

 

 

 

 

 

 

 

 

 


被审计单位: 川汇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审计项目:2018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川汇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5月10日起对周口市川汇区文联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川汇区文联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川汇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川汇区文联基本情况

川汇区文联,正科级规格,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通联部),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全区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学习党的文艺理论;对团体会员进行组织、协调、联络、指导、服务,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密切合作,开展文艺活动,共同发展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参与制订全区文艺创作和文艺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加强与区外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席;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区文联提供的会计资料,2018年1月-12月总收入:604095.04元,总支出:598863.22元,上年结余: 21546.82元,本年结余:5231.82元,累计结余:26778.64元。

(二)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区文联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本次审计方式采取了送达审计。

审计过程中,送达了审计通知书,召开了实施审计会议、签订了承诺书、公布审计纪律、告知了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此次审计,审计组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采取了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计了区文联的会计账薄、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

在区文联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审计任务,已按期完成了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联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也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不合规票据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固定资产未入账13400元

区文联2018年度,购买固定资产3笔,金额合计134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上述行为,违法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区文联应加强资产管理,对购买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二)不合规票据支出8150元

区文联2018年度,不合规发票支出7笔,金额合计815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区文联今后应严格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经抽查区文联2018年度会计凭证,存在差旅费手续不全,未附出差审批表及相关文件的问题,共9笔,金额合计26238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周财行[2014]18号)第四条“市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针对此类问题,区文联应加强管理的工作环节,完善资料凭据。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审计建议

(一)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要切实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今后应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账务处理。

(三)今后要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单位审批制度健全。凡是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外出培训、交流等需凭相关文件或通知,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区文联应组织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告川汇区审计局。

本报告有关内容和整改情况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告。

                   

 

 

审计组长: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