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法人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3-07-04 00:00:0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为了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将区直部分事业单位法人2012年度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如下:

    1、周口市川汇区殡仪馆:2012年河南省群众满意的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市级文明单位。

    2、周口市川汇区价格认证中心:2012年度市先进单位

    3、周口市川汇区卫生学校:医院行业建设评创先进单位、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4、周口市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马庄小学:2012年度周口市川汇区先进单位

    5、周口市第二初级中学:周口市规范化先进学校、周口市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单位

    6、周口市七一路第二小学:周口市减震防灾科普示范学校、川汇区教科研先进单位、周口市新课改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