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武部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3-13 17:13:32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窗体顶端

2018年度川汇区人武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川汇区人武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川汇区人武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川汇区人民武装部隶属于周口军分区直接管理,内设3个职能科室受同级地方党委领导,现役正团级单位。

人民武装部是国家武装力量体制、国防动员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当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武部机关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区征兵及民兵训练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全区征兵及民兵训练事业正常运转主要做到“四个落实、两个发挥”:当好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确保党管武装制度的落实;履行后备力量建设“一线指挥部”职能,确保民兵预备役组织、政治、军事工作落实;突出配合保障部队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核心军事能力训练,确保战时遂行动员支前、保障机动、要地(点)防卫任务的落实;突出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训练,加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确保参加抢险救灾、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任务的落实;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发挥好组织指挥作用;加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各项工作,发挥好联结军地的“桥梁纽带”作用。

窗体顶端

第二部分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收入总计265.3076万元,支出总计265.3076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收入合计265.3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30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支出合计265.3076万元,其中:本支出98.3076万元,占37.05%;项目支出167万元,占62.95%。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5.307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主要原因:随着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5.3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79.05万元,占30%;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万元,占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9万元,占2.6%;项目支出167万元,占6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3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076万元,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预增发、住房公积金、车补等支出;公用经费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项目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

(三)   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及乡办武装部征兵、民兵训练等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其他支出。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初预算无政府采购费用。

(三)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局按照市财预算公开要求,将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川汇区人武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人武部预算表格说明.xls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