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7-05-19 16:57:5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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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聚区规划概要

    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位于周口市区东北部,根据当前市场导向及发展需要,现拟对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进行规划调整,本次规划集聚区总占地面积13.4km2,与原规划相比,占地面积增加了6.9km2。规划范围向西扩至中州大道,向北扩至北二环路,东边界至周口大道不变,南边界至太清路不变。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辅助类产业主要轻工行业。

    二、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产业集聚区采用集中供热,位于扶沟路和太康路西北角,并同步建设相应的环保措施,垃圾采用在集聚区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焚烧废气采取措施处理后排放。规划区产业结构以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入驻企业均配有工艺废气处理装置,集聚区的大气污染较小,对川汇区大气污染的贡献值较低。

    2、废水

    产业集聚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规划集聚区内设置有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用于处理集聚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洼冲沟,集聚区排水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规划区噪声主要是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尽量调整企业布高噪设备局远离居住区,四周布置噪声污染较轻的企业;入区企业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减振装置、吸声(消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等控制措施,加强企业与周围敏感点的绿化工作,设置绿化带。针对不同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当地居民影响较小。

    4、固废

    集聚区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对工业固废推行集中控制,入驻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严禁危险废物随意排放,危废应交由具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强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管理,通过以上处置措施,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基本合理,总体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符合性较好。建议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规划开发建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总量控制的精神,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对入区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对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开源节流,提高新鲜水重复利用率、废水净化率及中水回用率,重视区域内环境生态建设,调整完善后的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合理。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集聚区内外可能受到集聚区建设影响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规划调整实施后,最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或管理)?

    (4)您是否支持本规

    设有何意见或要求?

    五、公众意见反馈划调整的实施?

    (5)您对集聚区的建方式

    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

    邮编:466000

    联系人:任主任

    联系电话:1394996083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增沙街20号2,3楼

    邮编:510030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15137195451

    

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