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年度年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要求,我办对辖区内的周口市川汇区万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周口市川汇区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年度年审材料进行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4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向我办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394-8288286 18749229919)
公示内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暴力收贷、金融诈骗等严重违法行为;不得抽逃资本金;不得使用合规资金来源以外的其他资金发放贷款;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不得进行账外经营和账外活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川汇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