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二批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7月30日,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十二批转办件共计1件,其中,标“*”问题0件。
我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截至8月2日18时,转办的1件举报材料均已办结。确认不完全属实,对于部分属实的问题,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
具体情况见附表。
另附市环保局12369举报热线转办的20160524004号件的调处情况回复、市环保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交办单3份、周口市环境保护局川汇分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
特此报告。
2016年8月2 日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
交办问题处理情况
关于“川汇区工农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小区门面房胡羊排、胡牛腩、海鲜大咖城、湘满香、泸州老面馆、周家口肉盒等十几家饭店,油烟通过烟囱和排风扇直接排入小区。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反映过,未解决”问题,经我区认真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调查情况。
1.关于“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反映过,未解决”问题。经实地调查:区环保分局于2016年5月24日15时31分接到12369举报热线转办件[20160524004]号姚女士电话反映亨通小区4号楼海鲜大咖城污染问题,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去核查处理。经查,海鲜大咖城营业面积110m2,有1个大灶,负责人张路,2016年5月注册,注册号411602699193114,该饭店存在外排烟囱过低,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区环保分局责令其加高烟囱、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海鲜大咖城按照环保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2016年5月28日,调查人员向举报人反馈了处理结果,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比较满意。(处理回复情况见附件)
2.2016年7月28日区环保分局接到市环保局转来的反映亨通小区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的短信,第一时间派执法人员前去调查处理。海鲜大咖城,已于5月份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整改。其余7家饭店情况为:胡羊排,营业面积150m2,1个灶头,负责人王涛,2011年12月13日注册,注册号411602699049595,油烟通过烟囱高于六楼楼顶排放;广州炒米粉,营业面积30m2,2个灶头,负责人程旺根,2013年12月19日注册,注册号411602699106143,油烟直排;王家小五,营业面积50m2,1个大灶,负责人王卫东,2016年1月22日营业,无营业执照,油烟直排;洞庭鱼府,正在转让,3个灶头,负责人刘阿辉,营业面积140m2,2016年4月5日注册,注册号11602699177363,油烟通过烟囱高于六楼排放;湘满香,营业面积40m2,3个灶头,负责人宋阳,注册号411602699101235,油烟通过烟囱高于六楼排放;四川泸州面馆,营业面积30m2,1个灶头,负责人马雨轩,2015年12月21日注册,注册号411602699166943,油烟直排;胡牛腩,营业面积150m2,2个灶头,负责人毛涛,油烟直排。
周家肉盒有门店无灶头,其店外经营影响附近群众日常生活,不属环保部门监管。
3.区政府在2016年7月30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二批交办清单后,区长李宗喜、副区长康波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要求查清问题、查明责任,快速整改到位,并要求辖区办事处立即对小区内污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
二、查办落实情况
1、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的“十几家饭店”数量不属实。经核查川汇区工农路与育新街交叉口亨通小区,于2005年建成,4幢六层楼房,属于商住综合楼,临街门面房14间,共有8家小型饭店。
2、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的“曾向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反映过,未解决”情况不属实。在2016年7月28日之前,2016年5月24日区环保分局接到12369举报热线转办件[20160524004]号姚女士电话反映亨通小区4号楼海鲜大咖城油烟污染问题;2016年7月28日区环保分局接到市环保局转来的反映亨通小区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的短信,其他均未曾接到过该小区的举报投诉,仅在7月30日下午15时同时接到市环保局转办的民生诉求热线和12369热线举报案件。
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的“油烟通过烟囱和排风扇直接排入小区”部分属实问题。胡羊排、洞庭鱼府、湘满香、海鲜大咖城4家饭店通过烟囱高于楼顶排放,其余3家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区环保分局已于7月29日先后向亨通小区胡羊排等7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业主立即整治,7日内安装完成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对排放餐饮废水的下水道进行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见附件) 。目前,该7家饭店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