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1-09-17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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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2011] 9号
 
中共川汇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川汇区委办公室
              2011年3月5日

中共川汇区委关于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规范区委权力行使、保证区委正确运用权力的客观要求,是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对区委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2010年3月,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我区确定为全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9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为扎实推进区委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意见》(中纪发[2010]33号)、《中共河南省委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县委权利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豫纪发[2010]26号)精神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区委职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不断强化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探索出一条科学、规范、实用,具有川汇特点的经验和做法。
    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内法规进行规范和公开,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坚持便捷可行原则,将方便群众知晓、便于群众监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工作范围
    区委本级: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区纪委、区委工作部门、区直机关工委、群团组织。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运行机制
1、厘清职权。根据区委职责分工,按照“有权有责、用权负责、负责担责、权责统一”的原则,认真清理区委本级及其成员的职责和权力,对超越职权范围的职权予以纠正,对职能交叉的予以厘清,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的予以强化。
2、规范程序。根据清理出的职责和权力,按照明确具体、操作可行的要求,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编制并公布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行使职权的条件、运行步骤、监督环节等。
3、搭建平台。借鉴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利用新闻媒体搭建公开平台,实行区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载体。
4、公开运行。充分利用公开平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实行权力运行全程公开。
5、完善制度。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区委重大事项、干部任免等各项决策制度。
(二)建立监督机制
1、整合监督力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方位监督体系。
2、畅通监督渠道。实行区委党务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重大决策听证质询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区委事务例行公开制度,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议。
3、加强情况反馈。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意见,建立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
2、积极探索实践。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重点,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针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3、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和纠正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3月15日前)。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中纪委、中组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意见》(中纪发[2010]33号)文件精神及2010年我区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2、职权清理阶段(2011年3月16日―2011年6月30日)。完成区委本级和区委工作部门的职权清理及每项职权的流程图绘制工作。(1)区委本级职权清理,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及成员职权和区委重大决策的意见》,绘制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职权流程图。(2)区委工作部门职权清理,由各部门根据党委工作部门的党内法规及“三定”方案中的职责,界定本部门职权,绘制本部门职权流程图。
3、公开运行阶段(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底)。搭建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不断完善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和区委决策制度,建立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4、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11月)。对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孙敬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叶长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剑锋,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俊奇,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朱明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庆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梁显学,区委群工部部长王汝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老干部局、区直机关工委、党史办、信访局、党校、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建成、张长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
 
 
主题词:权力公开   实施意见   通知
  中共川汇区委办公室         2011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10份)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