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2025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6-20 10:08:2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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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对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报备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实施。

四、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情况,特别是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