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工作职责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1-09-17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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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区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区委政法委工作,负责全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主持制定全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5、安排部署全区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做好重要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全区反邪教工作,安排部署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
7、监督指导全区政法系统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协调重大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安排部署全区法制建设,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联系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部署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事项。
10、、指导政法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1、对全区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2、完成上级和区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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