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2HA202104290133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我区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三批(共4件)案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川汇分局成立调查组,区委副书记尚红伟,区政府副区长巴兵亲自率队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编号:X2HA202104290133案件查办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周口市文明路明鑫花园小区楼下的鹿邑李涛卤肉店每天上午和晚上清理猪毛和大肠时臭气熏天,煮肉时放入罂粟壳让食客上瘾。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鹿邑李涛卤肉总店位于文明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北角,营业执照经营者为王艳华,名称为川汇区李涛卤肉铺,办有河南省小经营者登记证。
(一)关于“鹿邑李涛卤肉店每天上午和晚上清理猪毛和大肠时臭气熏天”问题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调查组现场核查未闻到臭气,商铺内有卤肉气味。通过询问当事人并查阅相关进货票据,该饭店所购原材料为免清理半成品,不存在清洗时臭气熏天情况。
(二)关于“煮肉时放入罂粟壳让食客上瘾”问题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调查组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罂粟壳,市市场监管局川汇分局于4月30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饭店煮肉使用的料包及肉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罂粟成分,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查处整改情况
针对该饭店存在的卤肉气味,4月23日川汇区城管局已要求该饭店安装净味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追责问责情况。
无。
2021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