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周口市首届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12-20 00:00:0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川汇区各乡、办,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全民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带动更多的创业者投身创业活动,根据周政办〔2012〕106号文件精神,周口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举办周口市首届创业大赛活动实施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树立创业典型,展示创业风采,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搭建全民创业平台,宣传创业扶持政策,营造更加优良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更好地服务周口经济建设。

二、实施步骤

川汇区为其中一个赛区。整个过程分为报名、预赛、决赛三个环节,川汇区组织实施区内的报名、预赛,本赛区将推选出13名选手参加市创业大赛决赛,大赛组委会对本赛区进行指导和跟踪。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积极报名。

(一)大赛报名条件(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本辖区经营的企业法人,可于12月28日前到川汇区全民创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参赛: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守法经营,所办经济实体经济效益稳定,连续盈利两年以上;

2、积极自主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3、创业项目易于实施,市场空间广阔,带动各类群体创业潜力较大;

4、创办企业为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作用明显。

参赛者报名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三份)和报名表等材料。要在2012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上报至川汇区全民创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大赛预赛(2013年1月4日―1月15日)

预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选,由3名以上专家对本赛区报名参赛人员进行初步评审论证,依据参赛申报条件确定初选的人员。第二阶段为预赛,通过现场演讲、展示、专家评审团提问打分等多种形式,确定获胜选手,参加全市决赛。

(三)大赛决赛(2013年1月16日―1月31日)

我区选出13名选手参加市创业大赛决赛,决赛获奖的全民创业标兵和创业之星,于2013年2-3月份召开的全市全民创业工作总结会上予以表彰。

    三、奖励办法

根据《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方案》规定,对创业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对十大创业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小康面包车一辆(价值约30000元),由政府统一采购。对创业之星和创业标兵提供1―2年的免费创业咨询服务和创业培训,并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在以下额度内免除反担保:创业标兵100万元以内,创业之星50万元以内。

报名地址:川汇区全民创业委员会办公室(川汇区河西小闸路第五技工学校院内)

联系人  :蒋连伟  魏翔宇

联系电话:6015622   6018322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