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两违办2018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3-07 16:31:4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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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办公室概况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两违”治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两违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区“两违”治理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区“两违”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对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两违”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组织对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和拆除“两违”工作。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制定全区2018年“两违”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各阶段工作要点,指导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2、采取日常,定期和重点督导的方式对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察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两违”治理相关政策和法律的知晓率,提高群众依法建设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对“两违”治理工作进行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推进全区“两违”治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迈进。

5.严格“两违”治理考评奖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两违”治理考评工作。

6.组织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进行对“两违拆除工作。

7.做好迎接市“两违”治理考评,检查,协调工作,确保“两违”治理工作实效。

8.定期开展对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两违”治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理论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两违”治理的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

9.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全区“两违”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部署和总结。

10.全面完成市,区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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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320万元,支出总计32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入合计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支出合计320万元,其中:本支出320万元,占10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0万元。主要项目是:“两违”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经费;“两违”治理组织协调工作经费;“两违”治理考评和迎检工作经费;“两违”拆除工作经费等。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   公务接待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川汇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办公室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20万元,主要保障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拆除违建费等其他支出。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办2018年初预算政府采购费用240万元(2017年采购费用的延顺)。

(三)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办按照市财预算公开要求,将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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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川汇区两违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两违办预算表格说明.xls 预算批复.doc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