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李超 局长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 8568958
办公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行政综合楼五楼1548室
邮 编:466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牵头拟订拟定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文件,统筹推进 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 大工程,实施创新驱动、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 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 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 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制订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新产品试制、成 果推广等各类科技计划。管好用好“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资 金”。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 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 研发和创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技术攻关工 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企业建 立科研机构。
(五)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 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 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 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 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攻关方向并协调、监督实 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支 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七)牵头推进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和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引 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 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 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 伍建设,负责本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育与支持,承担院士工作 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中原学者工作站服务与管理。拟订 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外 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全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区科技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科技股
(三)综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