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川汇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5-08-05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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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549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川汇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川汇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9日

川汇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镇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建账册、严督导、立整治”的总要求,通过开展全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房屋安全跟踪管理意识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 

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对我区的旧楼危楼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是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房屋,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种违法违章建筑。 

三、排查内容 

(一)老楼危楼安全状况。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房屋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可靠措施排除;整体危险的已组织人员撤离、妥善防护,房屋是否已经撤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撤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三)此次排查按房屋建成分三个阶段进行排查。一是90年代前建成的房屋为第一阶段,二是1990年至2000年建成的房屋为第二阶段,三是2001年至今的房屋为第三阶段。前两阶段建成的房屋作为本次排查的重点。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二)初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 

旧楼危楼是安全排查的责任主体,各办事处、社区要严格督促和指导产权人认真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旧楼、危楼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做好登记,建立档案,完善相关信息。 

(三)核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区各办事处、社区要及时上报的旧楼危楼排查资料,形成专题材料向城建、安监等部门汇报,请求城建、安监等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准确掌握房屋安全状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办事处、社区要密切联系实际,分轻重缓急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确保不漏查。坚持安全排查和隐患撤除并重,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落实隐患排除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撤除,暂时无法撤除的,要撤除人员,妥善落实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倒塌危及周边安全,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违法违章建筑,应采取自撤、助撤、强撤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撤除。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旧楼危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社区办、监察局、城建局及各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川汇区旧楼危楼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全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资料收集上报和日常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办事处、社区、要高度重视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安排旧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抽调专人对本辖区内楼房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栋。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办事处、社区要做好旧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宣传,向群众宣传好旧楼危楼安全排查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严肃纪律,认真履责 

各办事处、社区要严肃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对因排查不力发生旧楼危楼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区城建办、各办事处、社区要以此次旧楼危楼排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立和健全老楼危楼安全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日常排查。要建立和完善全区旧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切实提高我区旧楼危楼安全管理水平。相关单位在做好老楼危楼排查的同时,要注意在建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表

  2、周口市川汇区旧楼危楼(房)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


  1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表

地区:                             盖章 :                              填表人:                    填报日期:

排查情况

排查房屋数量

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数量

经鉴定确认危险房屋数量

数栋数

(万幢)

面积

(万平米)

套(间)数

户数

(万户)

数栋数

(万幢)

面积

(万平米)

套(间)数

户数

(万户)

数栋数

(万幢)

面积

(万平米)

套(间)数

户数

(万户)

整改情况

整改加固房屋数量

整体停用拆除房屋数量

数栋数

(幢)

面积

(平方米)

套(间)数

户数

(万户)

数栋数

(幢)

面积

(平方米)

套(间)数

户数

(万户)

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下发通知

是否确定责任

单位、责任人

是否建立排查

项目清单

主管部门是否开展巡查督查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日常检查管理

是否到位

房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建立

备注:1、各办事处认真填写排查情况表中排查房屋数量数据和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数量数据,于8月7日前报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领导组办公室。

      2、各办事处将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信息报送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联系电话:8273820),并认真填写排查情况表中经鉴定确认危险房屋数量数据,于8

         月31日前报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领导组办公室。

      3、各办事处认真填写整改情况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表,于9月30日前报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领导组办公室。

      4、上述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领导组办公室(区综合楼5楼1529室),联系人:付东杰  13523398568;宋丰收  1384945991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jb8576@163.com

附  件2

周口市川汇区旧楼危楼(房)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

办事处

社区名称

姓名

街道名称

间数

应急避难场所

分包干部

备注

备注:各办事处认真填写周口市川汇区旧楼危楼(房)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数据,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7日前报区旧楼危楼安全排查领导组办公室(区综合楼5楼1529室),联系人:付东杰  13523398568;宋丰收  1384945991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jb857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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