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0]111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办,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川汇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川汇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抓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于保证节日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狠抓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协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扎扎实实做好“双节”期间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确保节日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安全的传统佳节。
二、整治时间和工作任务
为有效解决“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双节”期间全区食品安全大局稳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专项活动自2010年12月25至 2011年2月25日止。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强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农业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净化农资市场; 监督“关口”前移,加强抽查和例行监测工作,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城区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抽检频次,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当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把生鲜乳整治,饲料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把好生产加工食品安全关,重点加强对节击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采取日常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各类小作坊切实展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工商部门要把好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关,针对面粉、米、食用油、内及肉制品、奶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酒类等传统节目食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对无证食品经营点,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彻底净化食品市场。卫生部门要把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把“双节”定餐宾馆、饭店、餐饮服务单位和旅游景点、工地食堂等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规范食品加工操作,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餐桌饮食安全。商务部门要把好畜禽定点屠宰关,严格屠宰操作规程,加强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禁屠宰无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等畜产品流入食品的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督促指导学校校长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多项制度、规定;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各类群体性食 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各职能部门和各乡办要继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在“双节”期间要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对唯利是图、顶风作案、非法经营病死病害畜禽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迅速、妥善处置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和案件。加强部门问沟通与协作,积极做好案件的通报和上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四、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各职能部门和各乡办要按照《川汇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案件和事故处置工作机制,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积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准备。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乡要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对事故展开调查和处理当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把人民群众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因监管缺失、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双节”期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质;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加强食品安全整治与监管工作动态和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有效促进企业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构筑牢固的食品安全社会防线。
各部门“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0年12月30日以前报送到川汇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1年2月20日以前报送到川汇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字版、电子版均可。
文字版报送地址:川汇区中州路一峰购物广场斜对面路,川汇区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世界大药房北邻)。
电子版发送电子信箱:
chqspaqbgs@163.com
联系人:李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