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汇区重大传销事件查处及善后工作预案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3-12-31 00:00:0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川政办〔2013〕116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重大传销事件查处及善后

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川汇区重大传销事件查处及善后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20日


川汇区重大传销事件查处及善后工作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对重大传销事件的处置及善后工作,控制和减少传销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禁止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及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重大传销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办事处负责组织查处及善后工作。事件涉及两个以上办事处政府及时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2、坚持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公安机关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效的工作机制.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康作为首要任务,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强忧患意识,?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重视预警防范,加强日常监管,常抓不懈,防患未然。

二、重大传销事件的界定和处置程序

重大传销事件,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需要由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应对的传销事件。

对重大传销事件,由辖区办事处根据上级指示和事件的紧急情况及影响程度,确定启动处置程序。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对重大传销事件,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工商、公安、民政、司法、商务、卫生、教育、政、宣传、劳动保障、信访稳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并确定有专人参加的?处、救助遣散、维护稳定、宣传报道、后勤保、善后处理等工作机构。

2、制定处方案

由处置重大传销事件的领导机构组织制定事件查处、救助遣散、维护稳定、善后处理等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并组织实施。

3、组织调查处理

由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布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对违法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善后处理

对重大传销事件,由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办事处、社区(村)和社会有关方面,通过讲解法律、宣传政策,公布事件处理结果,深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消除不良影响,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及时总结处置重大传销事件的经验、教训,上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对突发重大传销事件的应急处置

对于突发的大传销事件,辖区办事处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势,实施救护、救助,及时驱散传销人员,防止事态升级以及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1、及时向政府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2、迅速督导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立即启动现场控制、救护救助、事件调查处理、物资保等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公安、工商机关要果断处置,掌控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防止传销人员发生自残、自杀或其它过激行为。对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实施现场隔离,进行询问、登记、检查,摸清其真实身份,依法作出处理。对一般传销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思想疏导等方式,经询问登记身份证明后,及时遣返安置。因传销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由信访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3、派出人员赶赴现场,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4、开通应急通讯联络,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5、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成立处突发重大传销事件的应急指机构,建立以工商、公安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打击传销专项应急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社区有关组织、志者队伍等为补充力量的突发重大传销事件应急队伍体系。要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应对突发重大传销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二)物资、后勤保障。财政部门要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的进行,相关部门做好物资及后勤保障。同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资金拨付和物资保“绿色通道”,确保各项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

(三)通信保障。各级处置突发重大传销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响应开始后,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络畅通。

五、重大传销事件的预防

(一)加强信息判。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加强信息研判,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利用110报警服务台、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和相关举报渠道,对有可能发生重大传销事件的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和汇总,努力提高预警能力,增强工作的前性、主动性。

(二)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办事处对传销活动要始终保持度警惕,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防止其做大成势.要提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防止事件转化升级。

(三)加强宣传教育。办事处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广泛、
深入、持久地宣传禁止传销的法律规定,揭露传销的社会危害、违法本质和表现形式,教育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提高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办事处要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加强工作考核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杜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构筑立体防御体系,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