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文[2013]10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川汇区“除火患 保平安”
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川汇区“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川汇区“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方 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全区“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6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文峰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团结、区安监局局长徐舒怡为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川汇区消防大队。各办事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清查整治行动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五个百分之百,一个确保”,即:重点场所和“乱点”区域排查率100%、严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率100%、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率100%、重点单位六熟悉和实地演练率100%;确保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全区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具体目标为:
(一)火灾隐患得到排查整治。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4、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排查场所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安全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标志,是否保持24小时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
5、养老院、福利院、员工宿舍、出租屋等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所在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共区域外窗是否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是否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大功率用电器;电器线路是否私拉乱接,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区消防大队要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提前制定“两节”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和本地“两会”涉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2013年1月底前,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两节”、“两会”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重点保卫目标全面排查一遍,并在科学评估火灾风险的基础上,立足现有人员装备实际,着眼多种灾情设定,科学划分灾害等级,量化力量编成、作战指挥、应急保障等内容,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保卫对象灭火预案全部修订一遍。消防大队要每月对预案督导检查一遍。
2、突出实地熟悉训练。要组织对辖区重点单位以及“两会”涉会场所的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外部环境等情况逐一进行实地熟悉。加强对辖区道路水源的熟悉研判,协调市政、交通、交警等单位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道路通行能力进行评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道路通行变化情况,并根据道路状况及时调整执勤车辆行车路线,每周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2次的实地熟悉训练。
3、强化实战拉动演练。要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两会”涉会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逐一开展实战演练,要结合辖区实际每月开展不少于5次的实地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30%,无预案演练不少于50%。
4、严格执勤战备措施。要针对补退期间执勤力量薄弱的实际,及时充实一线警力,调整战斗编成,明确任务分工。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训练,突出寒冷、冰冻、浓烟、有毒等不利条件下的初战控火、强攻近战、疏散救人训练。2013年1月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对消防水源特别是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彻底普查和维护保养,建立完善与供水、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全区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大队值班备勤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凡辖区重点单位、重要时段发生火灾以及急、难、险、重任务的,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提高力量调派等级,切实加强第一出动,要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重大活动现场的执勤保卫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准备。要严格落实作战指挥中心人员编制,认真做好活动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上报执勤保卫、灭火救援行动等重要信息。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得到加强。各办事处、各单位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四、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2年1月15日前)。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及本单位内部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告“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工作重点,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2年1月15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办事处、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各办事处、各单位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办事处、各单位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是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区火灾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部署上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务求实效。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公安、消防、教育、安监、民政、城建、文化、卫生、工商、商务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联合开展行动,联查联办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的单位和场所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觉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导下属机构和单位扎实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办事处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消防监管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分块划片、不间断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开展网格化排查。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辖区保安、巡防队员要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督察组,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察,对各办事处、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大队要最大限度地充实一线执法执勤力量。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办事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派出工作组实地帮扶,督促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四)强化考评,严格奖惩。“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每月进行考核排名,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办事处、各单位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2日和25日分别上报专项行动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主题词:消防 行动 方案 通知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