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汇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3-06-18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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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政办〔20135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川汇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68

 

川汇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周政办明电〔20131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监控、督办和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雪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栾春光、区安监局局长徐舒怡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公路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农机局、区供销社、区文化局、区粮食局、质监分局、高新技术园区、民营科技园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对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各自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范围

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四、排查时间

67日至630

五、排查治理内容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组织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危害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重点突出涉及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

(一)消防:深化生产经营场所等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深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深化人口稠密的大市场、宾馆、饭店、商场、医院、网吧、娱乐场所、城市商居混杂的建筑物等场所专项整治,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深化对在建施工工地、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专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及消火栓系统设备的配套完好情况;电气线路铺设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单元是否符合运行要求;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自动保护连锁装置是否正常;重要机组、专用设备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是否完好;检修、维修作业是否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和危险场所现场处置方案;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使用、应急处置方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安全标志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装置,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库内外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及电力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三超一改”现象和购销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等问题;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实行专店、专柜、专人销售;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是否存在连体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情况。

(四)建筑施工:在建工程深基坑施工、厂房建设、房屋建设、房屋拆除、城中村、旧城改造等工程和其他危险性较大项目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起重设备、深基坑支护、高支模体系、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工程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农民工培训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五)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和无照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情况;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安全措施落实、交通疏导及施工安全监管情况。

(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压力容器、电站锅炉、起重机械、住宅电梯、大型旅游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到期气瓶的回收更换情况。

(七)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校车、驾驶员、食堂管理情况;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危房使用情况;日常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六、排查方式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行业部门负责制。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在本辖区、本部门或管理范围内开展工作。

(一)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有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对所辖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将组织督导组(督导组名单附后),对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全面督导,并每周听取一次督导工作汇报。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实行常态化管理,并于每周五下午530分之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近期省内外发生事故暴露出的要害部位、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对本辖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突击现场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重患必停”,挂牌督办。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整改。严格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各种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加大对隐创笈挪楣ぷ鞯男??Χ取R?ü?髦滞揪督逃??几骼嗌????笠岛拖喙氐ノ唬?羁倘鲜犊?拱踩??即笈挪榈闹匾?浴⒈匾?院徒羝刃裕?銮孔龊靡?即笈挪楣ぷ鞯闹鞫?院妥跃跣浴R?浞忠揽亢头⒍?愦蟠右等嗽辈斡胍?寂挪橹卫砉ぷ鳎?橹?肮ぬ乇鹗亲ㄒ导际跞嗽比?嫒险娌檎腋髦质鹿室?肌?SPAN lang=EN-US>

四)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排查整治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排查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在认真深入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排查治理报告,于71日前报送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川汇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