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汇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1-10-14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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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1]54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办,区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9.2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川汇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川汇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9.2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整治社会单位、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长:王崇山副区长,副指挥长:张军副主任,成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办消防工作负责人,区消防大队军政主官。
指挥部设在区消防大队。指挥部下设督导组和指导组,张军副主任、陈鹏大队长分别任组长。
    督导组由区政府抽调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清剿火患”执法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督察和通报。
    指导组由区消防大队抽调人员,对全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指导。
    三、工作重点
    第一阶段(亮剑行动):9月26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围绕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组织对前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开展“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抓紧整改。区消防大队重点对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全力整治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9月26日至30日,针对我区火灾隐患突出地区、重点高危场所,集中开展大规模清查整治和夜间清查,在国庆节前迅速掀起排查整治高潮,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第二阶段(打违行动):10月16日至11月10日,安监、城建部门重点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严厉惩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从严查处在建工程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格落实施工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质检、工商、消防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严厉打击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惩办一批单位和个人;开展“全民查改消除火灾隐患活动”,建立火灾隐患、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中心,开设举报电话、信箱、网站,设立奖励资金,切实打一场清剿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
    第三阶段(治乱行动):11月11日至12月5日,各乡办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巡防队、保安等力量,对本辖区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生活 “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净化基层消防安全环境,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第四阶段(守护行动):12月6日至12月31日,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重点对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活动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加大夜间检查力度。特别是在圣诞节期间,区消防大队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对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实施全程蹲点守护,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五阶段(决战行动):2012年1月1日至2月6日,区消防大队围绕“双节”消防安全保卫,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逐一完善预案,逐一开展演练。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坚决消除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隐患和 “老大难”隐患。
    四、工作方法
    (一)深入动员。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持续不断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会战态势。
    (二)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开展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活动;每月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渗透力。要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学校,面对面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区消防大队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辖区内学校全部培训一遍。
    (三)网格排查。以各乡办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建立“户籍化”排查台账(式样见附表),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五、整治措施
    严格落实“八个决不允许”、“八个一律”。
    (一)决不允许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投入使用。违者,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二)决不允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者,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三)决不允许社会单位违规设置员工宿舍,“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人员。违者,一律依法予以清理、实施临时查封。
    (四)决不允许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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