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川汇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 知
各乡、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川汇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为深入贯彻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证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地震、地面塌陷、洪水、台风、火灾和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从2009年开始,三年内对全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重点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三、规划步骤
第一步(2009年6月底以前):完成对全区中小学校舍的排查和鉴定工作,并制订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详细计划。
第二步(2009年7月-2010年7月):对以下7所学校的危房拆除重建,分别为:金海办下口小学、周口六中、李埠口乡郭河小学、李埠口乡大杨楼小学、搬口办郭庄小学、城北办李营小学、文昌办陈滩小学。
第三步(2010年8月-2011年8月):对以下11所学校的危房拆除重建,分别是:金海办东风小学、金海办前进小学、李埠口乡孙楼小学、李埠口乡计湾小学、李埠口乡二中、搬口办梁寨小学、六一路小学、榆树园小学、李埠口乡苑老小学、文昌办东杨庄小学、文昌办康湾小学。
第四步(2011年9月-2012年9月):对以下10所学校的危房拆除重建,为别是:金海办彭新庄小学、城北办石店小学、城北办徐营小学、城北办下炉小学、李埠口乡段庄小学、周口十六中、作坊小学、颖河路小学、周口八中、周口十中。
四、工作要求
第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水务局、公安局、监察局、审计局和安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在校舍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通力协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准确地宣传建设安全校舍、保障中小学师生安全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第三,明确责任,全面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此次校舍安全工程由区政府负责实施,协调发挥各职能单位作用;区教体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要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城建办对新建项目选址进行规划指导。区消防大队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认真审核新建项目的建筑防火标准。区水务局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提供地质、水灾等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区监察局、安监局在职责范围内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加大工程资金监管力度,使有限财力发挥更大效益。要将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危改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进展,按开工、主体完成、竣工验收三次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工程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各项目学校不得随意调整专款项目和数额,不准滞留、挪用危改专项资金,不准将危改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福利等开支。
第五,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区教体局要合理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严格按进度要求推动工程实施,并进行倒计时管理,各项工作要有序衔接、周密组织。要建立一月一报的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学校要如实上报信息,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使安全校舍尽早投入使用。
第六,实施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阳光工程”。校舍安全工程要公开透明,实行全过程社会监督,其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要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让广大教师、当地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有序参与工程监督。监察、审计、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公正、合理、高效的监管机制,防止腐败现象,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做到确保工程质量、资金效益和工程经得住灾害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