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1]75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乡、办,区直有关单位:
《川汇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川汇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我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抓好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区政府决定建立川汇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性质
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门议事组织和工作机构。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沟通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二)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校园周边治安中的重大问题和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及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通报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召集人:王崇山(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 周(区教体局局长)
王林彬(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 峰(区安监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秋叶(区卫生局副局长)
陈 伟(区城管局副局长)
何长军(区司法局副局长)
魏 宏(区综治办副主任)
郭 涛(市工商局川汇分局副局长)
娄广杰(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张光辉(文昌派出所副所长)
周志强(城北派出所副所长)
周桂莲(金海路派出所副所长)
张 强(荷花o派出所副所长)
孙可杰(太昊路派出所副所长)
刘 峰(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体局,薛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和任务
(一)区教体局
1.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3.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4.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5.督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和全面检查。
6.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区安监局
1.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2. 组织、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区城管局
加强校园周边管理,整治学校周边各种违规经营摊点,联合有关部门各种流动商贩,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道路通畅。
(四)区卫生局
协调市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学校食堂、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助学校进行卫生安全教育。
(五)区司法局
1.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2.积极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3.在学校周边区域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提高群众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积极
(六)区综治办
1.牵头协调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做好校园及其周边治安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将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单位考评内容。
(七)市工商局川汇分局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种非法经营的商店、摊点、饮食店、网吧、游戏室、图书报刊厅、电子音像出版点、歌舞厅等商业经营场所,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八)公安派出所
1.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2.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4.加强对师生接送车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6.负责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的排查工作。
(九)区消防大队
1.对学校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2.指导、协同学校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消防隐患的排查工作。
五、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决策。
(二)联席会议?卸ㄆ诶?嶂贫取H缥尢厥馇榭觯?磕?月上旬和9月上旬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交流、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和联席会议布置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如遇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可事先申报议题。无论召集人指定议题或申报议题,各成员单位均应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在会前向办公室提交文字材料。
(四)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干部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就会议决定事项以通知、工作简报、会议纪要或其它文件形式下达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