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巩固整治成果,防止传销反弹,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川汇高度出发,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话动和严肃惩处传销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在我区创建一批“无传销社区(村)”。
二、工作方法
在前一时期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各乡、办通过在社区(村)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乡、办、社区(村)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出动,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乡、办要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把社区(村)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基层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以便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乡、办要印发致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乡、办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乡、办和社区(村)之间、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乡、办和社区(村)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到打击传销活动中来。同时,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贯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三、实施步骤
根据区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由每个乡办在辖区内选择1个社区(村)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区打传办和乡办要加强对试点社区的监督指导。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8月至11月份)。8月15日前由各乡、办向区打传办书面报送试点工作情况,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择优推荐成效显著的试点单位。10月份召开现场会议,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试点单位介绍经验,并在全区各社区(村)全面铺开。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结合打击传销治理巩固工作要求,由区打传办、综治办抽调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各乡、办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落实到实处。各乡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社区(村)的督促指导,并签订责任状,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任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具体分工,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推广先进经验。各乡办要及时向区打传办报告各社区(村)“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区打传办要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迅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