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0-05-10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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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2010〕7号

中共川汇区委 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0年5月6日)
       为切实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就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学校安全是整个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长期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学校的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学校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加强,确保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但我区教育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多种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中小学危房还没有完全拆除,学校消防设备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寄宿制学校食堂和宿舍不达标,学校门卫保障能力较低,学校周边还存在诸多不安定因素,潜在地威胁着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涉及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及校园以外的不安定因素的排查、监控、治理工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需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全区各单位一定要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区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着力推动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立足区情,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估计和认真分析我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以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相统一,防范与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实现城乡学校安全工作同步推进。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和事故预防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部安装监控设备,配备钢盔、警具等,有条件的学校设立警务室、配备专职保安;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并能长期保持,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全年无致残、死亡事件,无重大火灾,无责任交通事故,无毒品侵入校园,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无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流行,无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深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一)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召开综治联席会议、安全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家长会、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提高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争取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二)强化经常性的安全形势教育。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络、安全手册等各种宣传阵地,采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参观展览和应急演练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重点讲授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常识以及触电、中毒、溺水等情况下的自救互救方法,努力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上好法制宣传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结合学校实际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实际,抓好“廉洁文化进校园”、“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继续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教育疏导作用,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假日课堂等阵地,发挥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教育的效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开展不安定因素的大排查。排查工作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公安、信访、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动,社区、学校配合,重点排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无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艾滋病患者、生活困难的无业人员、长期上访户、法轮功顽固分子。排查结果建立台帐,分别纳入安保监控、信访稳控、医疗救治、低保救助工作范围。
(二)加强安全巡逻。公安部门要在学校周边增派警力巡逻,乡(办)、社区治安巡逻队要把学校作为重点巡逻部位,学校巡逻要集中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各巡逻队在学校周边巡逻时间早、中、晚合起来不少于两个小时。
(三)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综合治理。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组织力量,集中解决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落实校园内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组织协调政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活动,从严打击犯罪;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形成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维稳能力。一要加强校园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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