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2]66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川汇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川汇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小康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以及《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川汇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全民健身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构建和谐川汇,努力促进我区文明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健身科学化等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在基层,实现城乡、社区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
坚持便民利民,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提高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健身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全区人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体育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规模,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有效覆盖。
(一)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全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使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达到全区总人数的35%以上。
(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强。在校中小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其中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逐步形成城市、办事处、社区(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合理布局。全区各类体育场地达到3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各类体育场设施面向居民开放,利用率、开放率有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全区逐步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区体育部门在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各行业建有行业体育协会等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省、市级青少年或社区体育俱乐部,使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各类体育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到2015年全区每个社区(行政村)都要建立全民健身指导站,并充实骨干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大力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举重、跆拳道、武术等竞技体育项目;广泛组织开展广播体操、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门球、游泳、钓鱼、棋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80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逐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履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以满足全民健身活动的需求。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逐步发展。形成适合我区消费水平,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使我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有较大增加。
(八)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在全区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技能评估。通过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的指导服务,逐步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川汇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领导组”,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各项工作的实施。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加强对辖区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和实施。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中的责任,巩固和完善在区政府领导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目的意义,努力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的素养和意识。各办事处、社区(行政村)要借助“全民健身日”、“河南省全民健身月”和开展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指导,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加大力度,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1、发改委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的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局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2、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款和赞助,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到2015年,我区基本完成田径场、综合训练馆、灯光蓝球场、标准游泳池、网球场、门球场和区体校在内的体育中心建设任务,基本满足我区人民群众的健身、休闲需求,并面向社会开放,为市民提供健身服务。
2、办事处要制定本辖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发展规划,在所在地创造条件,都要建成一处全民健身设施;60%以上的中心城区社区要建有一条全民健身路径;所有行政村(农村社区)完成“一场两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任务,并积极开展农村体育活动。
3、区直各单位有条件的要建有体育活动室或室外健身设施,经常性的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
4、城乡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有选择的在公园、绿地、广场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五)发展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积极发展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区体育运动中心要与文化、教育、农林、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密切合作共建城市社区、办事处文化体育指导站,大力发展、规范管理晨晚练点,并利用文化站、学校体育设施等共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建设。
区体育运动中心要加强对全区体育社团工作的领导,积极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骨干作用。
2、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区体育运动中心要做好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要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费用,保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的开展。全区每年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人。
(六)大力开展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让体育融入和谐健康的生活
1、认真组织“全民健身日”、“河南省全民健身月”、“河南省春节系列群众比赛”和市、区大型群体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和节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和儿童开放的优惠政策,落实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同时,加强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引导,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打好“终身体育”基础。
3、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社区体育要实现“五个一”,即每个街道至少有一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一个社区体育俱乐部、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项特色体育健身项目。
4、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涉农办事处要把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农民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工体育。不断探索和创新职工体育发展的新路子,切时关心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的开展。
6、积极组织参加周口市各项体育竞赛和各类全民健身展示活动
(七)抓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科学指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八)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维护群众享有公共体育设施健身权益,加强政府管理职能,严肃查处违法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行为。
四、组织实施
1、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依照本实施计划,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本计划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体育运动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区政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全区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
3、加强成效评估。区体育运动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