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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2]28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夏生产和
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乡、办:
现将《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