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的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6-11 00:00:0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川政办[2012]28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夏生产和

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乡、办:

现将《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