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的通 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09-09-30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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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09]45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乡、办,区直有关单位:
        《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

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
     
       艾滋病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为遏制与防止艾滋病在我区的流行与蔓延,积极落实国家防治政策,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2009-2013年)》。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政策、综合防治;
 (二)分级负责、分类指导;
 (三)探索模式、解决难点;
 (五)推广经验、做好示范。
 二、总目标和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政策措施,探索解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控制性病发病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减轻艾滋病和性病的危害。
 (二)具体工作指标
 1、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农村居民达85%以上,城市居民达9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80%以上,流动人口达80%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达90%以上。
 2、暗娼、男男性接触者、吸毒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到85%以上。
 3、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婴儿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间年传播率控制在1%以下。
 5、接受抗病毒治疗12个月后存活并坚持治疗的艾滋病病人达85%以上。艾滋病病人的全死因病死率控制在3/100人年以下。
 6、梅毒年报告感染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
 7、艾滋病致孤学龄儿童95%以上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并完善监测检测体系,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服务。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监测、检测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体系,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民族特点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车站、集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大众宣传活动,普及艾滋病相关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反对社会歧视,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加强校内外青少年艾滋病健康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对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对辖区内娱乐场所负责人进行宣传培训。
 (三)加强干预措施推广工作,扩大覆盖范围。病诊疗服务、安全套发放和艾滋病的自愿咨询检测等工作。针对暗娼开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等工作,提供规范性病诊疗服务、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等服务。调查男男性行为人群规模、数量、行为方式及人群特征,落实综合干预措施,探索有效的干预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开展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的预防干预活动。建立合理、有效和便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模式。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和婴儿提供免费检测、孕产期保健、药物干预、安全分娩、随访、人工喂养等技术支持服务。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进行规范化治疗,对先天梅毒患儿进行医学随访和管理。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源性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四)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综合管理。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告知、追踪、流调、随访、咨询、干预、CD4检测等工作。对阳性者配偶及性伴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规范和加强治疗体系建设,确定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对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病人开展规范抗病毒治疗,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检测并提供心理支持和转诊服务,做好药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中医药治疗、机会性感染的治疗和预防服务。开展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艾滋病致孤学龄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致孤儿童及孤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成立由区长任主任,主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卫生、宣传、民政、教育、计生、工会、妇联、团委、农林、财政、公安、司法、文化、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合本区所有艾滋病防治资源,组织开展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对工作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自查。
 五、防治策略和工作措施
 (一)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
 1、明确监测工作内容和策略,完善监测网络。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多部门间的艾滋病监测检测相关信息的整合和利用机制。
 3、合理规划建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提高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
 4、健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测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体系,保证检测质量。
 5、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职业暴露预防处理工作。
 工作措施:
 1、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低流行的乡办建立高危人群综合监测,中、高流行的乡办建立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相结合的综合监测网络。开展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艾滋病感染状况及高危行为。对监管场所新收被监管人员开展HIV常规检测。各医疗机构对手术患者、性病患者、住院分娩和剖腹产的孕产妇、患感染性疾病或免疫能力功能低下患者以及输血患者,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区民政局、卫生局要制订新婚人群艾滋病免费初筛检测办法,对新婚人群和孕产妇等进行艾滋病免费初筛检测。
 2、定期汇总和分析多部门间的艾滋病监测和疫情信息,各艾滋病监测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建立定期向公众发布监测结果的制度。
 3、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认实验室以及CD4细胞和病毒裁量检测实验室正常工作,区级综合医疗机构设艾滋病初筛实验室,乡办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快速检测点,开展快速检测,以满足防治工作的需要。
 4、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体系的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年度考核制度。健全实验室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体系及相应数据库。
 5、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按照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设施进行有效配置和利用,并建立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职业暴露和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纳入检测实验室的年度考核内容。
 (二)艾滋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与政策倡导
 1、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依托公共场所,加强对公民特别是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预防健康教育。
 3、积极开展城乡(办)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消除社会歧视。
 4、在工作场所内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开展关爱教育活动。
 5、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
 6、针对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及高危行为人群的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
 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健康教育,把经常性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保证宣传质量。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网络作用,加大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商业区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要积极进行过往旅客的宣传工作,在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的等候区域以及交通工具内部,要印制适宜的宣传材料,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设施,对旅客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在长途汽车站、公交站点、大型商场要设置艾滋病防治与关爱的大型宣传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区域和交通工具内部摆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文化、公安、工商、计生和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行娱乐场所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在娱乐服务场所和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娱乐、餐饮、文化、医疗等经营者要将面向公众和行业内部职工的艾滋病宣传设施与内容纳入行业准入和从业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在饭店、宾馆、招待所和旅店登记服务台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2、要以“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群众性活动为载体,纳入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如农贸集市、节假日等)开展多种形式、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定期举办巡回展览或其它文艺宣传活动。将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纳入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和下岗再就业培训内容,建立城乡社区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阵地,各乡办、社区和行政村要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期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各乡(办)医疗服务机构要以各种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3、区直各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设立宣传栏,定期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的医务室、阅览室、休息室、职工文化俱乐部等要摆放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资料。各医疗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为患者及其家属和所在社区居民开办艾滋病预防专题讲座。各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要对求诊者及咨询者开展心理咨询,宣传艾滋病防治和正确使用安全套知识。公安、司法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教育内容,针对其不同类型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计生部门要结合生殖健康教育,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
 4、区教体局要按照规定开展学校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保证各中小学部分教师接受艾滋病预防健康教育系统培训,并保证开设足够的艾滋病健康教育课时,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预防宣传栏,各学校要结合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向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要不定期地对学校艾滋病预防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和活动的落实。
 5、区计生、卫生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继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重点人群和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工作,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制作浅显易懂的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知识的系列宣传材料,深入持久地开展宣教行动。重点搞好外来务工青年、城镇闲散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开展青少年特别是校外青少年的艾滋病预防和关爱活动。区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预防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针对妇女的“抗击艾滋,关注妇女”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广大妇女特别是年轻女性和具有高危行为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要通过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动员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深入娱乐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地,深入细致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三)高危行为预防干预
 1、积极开展针对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预防干预工作。
 2、建立完善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信息收集和报告系统。
 3、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重点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机制。
 4、针对不同目标人群,采用综合措施和适当方式开展干预活动,确保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的落实。
 5、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安全套。
 工作措施:
 1、逐步完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队针对高危人群开展宣传和干预工作的能力。根据高危人群的特点,制作和发放适合感染者、暗娼、性病病人、吸毒者、男男性接触者、外来或出国劳工人员等不同人群的宣传教育材料。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外展服务,在各类高危人群中,培训一批同伴教育宣传员,引导其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干警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培训。
 2、定期收集⌒赂呶H巳旱某∷?嘈汀⑹?亢头植记榭鲎柿希?贫ā⑼晟聘呶P形?稍すぷ鞣桨浮C磕暝谥贫ǜ稍ご胧┦凳┓桨甘保??陨弦荒晷畔⑽??。?⒏?菔凳┣榭觯?凳┑髡?晟啤?BR> 3、把推广安全套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安全套推广使用管理方案,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100%的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实施100%安全套项目并普遍摆放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机。由区计生委牵头,卫生、工商、药监、质检等部门配合,通过商业营销和免费发放相结合的方式,保证重点及高危人群方便获得优质安全套。在娱乐服务场所、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安装安全套售货装置,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
 4、市疾病控制中心要开展以行为改变为主的干预活动。通过外展服务和同伴教育等方式,重点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鼓励接受性病诊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等综合性干预措施的落实。要充分发挥性病门诊作用,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化性病诊疗,并按需提供转介服务,促进安全套使用,减少危险行为。加强车站宣传教育与干预工作,通过外展服务同伴教育方式到流动人口的工作和聚居场所,以直接面对面培训等方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并推广使用安全套。
 5、医务人员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要将发病或感染的事实和预防传播艾滋病的知识告知本人,卫生、计生部门要长期为其免费足量提供优质安全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配偶(性伴)的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治疗与关怀
 1、规范治疗,提高治疗药物及辅助检测的使用率。
 2、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工作,特别是在艾滋病高发人群中开展结核病的干预措施。
 3、发挥中医药作用,在特定人群中开展中医药治疗,减少抗病毒药物的毒副作用。
 4、建立和完善基层的社会支持体系。
 5、开展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孤老的救助工作。
 6、促进非政府组织参与,推动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
 工作措施:
 1、区卫生局要指定负责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的定点医院,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经过培训的专业医护人员要负责辖区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指南的要求,充分整合和利用已有人员、经费和设备资源开展治疗工作。加强治疗、随访、督导服药、心理支持和转诊服务工作,提高病人的依从性,保证治疗质量。建立治疗网络,保证流动人口的治疗需求。加强对基层艾滋病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各医疗队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在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中,接受抗病毒治疗和中医治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2、在艾滋病高发人群中开展结核病的预防、监测、诊断、转诊和治疗等服务。对所有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进行结核病筛查,并纳入国家结核病预防控制项目中。对各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根据病人经济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费补助政策,积极开展有效的预防和治疗。在有需求的艾滋病病人中,100%可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和预防服务。
 3、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在艾滋病治疗工作中的管理、执行机制和程序。在辅助抗病毒治疗、减少毒副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抗机会性感染诊治中,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的独特作用。
 4、认真落实“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社会支持机制,使感染者及其家庭成员能得到社会心理、健康行为、家庭护理和生活救助等方面服务。对外出工作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其工作地的定点医院能获得相应的免费抗病毒药物和相关医疗服务。
 5、要建立对艾滋病感染者子女与老人的发现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各有关单位应制定本地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和救治的具体措施。加强民政、教育和卫生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切实落实孤儿安置和入学的政策措施。
 6、鼓励和培育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开展的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支持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各乡办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生产能力的感染者参与适当的生产自助活动,对参与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培训和政策支持。
 (五)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1、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网络建设。
 2、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咨询检测服务。
 3、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区、乡(办)、村(社区)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作用,建立符合我区实际、有效、可行、便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模式。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的管理,建立严格保密的信息报告制度。保证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充分发挥卫生和计生的网络优势,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扩大以社区和家庭参与为主体的健康教育的覆盖面。以孕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为重点,利用产前检查、婚前卫生咨询等时机,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反对歧视的信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国家检测规范要求,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为孕产妇和婚前保健人群提供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服务,并提供检测前后的咨询服务。
 3、要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产前、产时和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提供营养指导、心理咨询等综合关怀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提供免费的预防母婴传播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和安全分娩医疗服务。提倡并指导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为所生婴儿进行人工喂养。对90%以上的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实施母婴阻断措施。
 六、督导与评估
       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制订五年规划的监督评估方案和指标,并组织实施。要向区政府提交年度报告,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川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各项目标的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