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07]23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汇区集中整治干线公路收费站闯岗车特权车人情车逃漏通行费违规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开发区北区,区直各单位:
《川汇区集中整治干线公路收费站闯岗车特权车人情车逃漏通行费违规行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九日
川汇区集中整治干线公路收费站闯岗车特权车人情车逃漏通行费违规行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干线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征收秩序,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免征车辆管理的通知》及《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关于集中整治干线公路收费站闯岗车、特权车、人情车逃漏通行费违规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总体要求和“重点清理和分类整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区干线公路收费站集中整治闯岗车、特权车、人情车等逃漏通行费违规行为。
二、免征车辆范围
按照国务院《收费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免征车辆管理的通知》(豫政[2004]34号)精神,我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征车辆范围如下:
(一)悬挂军用牌照的军用车辆、武警部队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并出示国家安全机关专用“侦察证”或“特别通行证”的车辆;
(三)正在执行任务、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
(四)公安机关在全省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或处置突发事件、设有固定装置、挂“警”字牌照的本省警用车辆;
(五)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免费手续、下发免费文件、印发免费证件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六)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车辆。
除上述规定的免征车辆外,其他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须按章交纳通行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以及恶意闯岗。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公路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司乘人员、收费站附近群众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宣传国家及我省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宣传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乡办要安排一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总评阶段。各乡办要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年底要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区。
四、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为确保清理整顿闯岗车、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活动扎实推进,区政府成立清理整顿闯岗车、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通行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及时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各项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集中专门力量,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清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惩违法车辆
1、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营造自觉按章缴费的良好舆论氛围。
2、新闻媒体对拒不纠正、仍然违规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要定期曝光,公布违规车辆牌号、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等,将违规事实向驾驶人员所在单位通告,并追踪报道处理结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视情况依法依纪查处,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3、对于违规闯岗经曝光后不主动到指定部门接受处理的车辆,属营运车辆的,按有关规定一律由交通部门取消驾驶员的营运资格。对违规闯岗车辆,公安部门要吊销当事驾驶员驾照,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公安部门要对辖区内收费站治安情况进行详细摸排,加大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在收费站附近非法设立绕行路段的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周边治安环境差的收费站,要加强各站区和站区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协同公路部门开展联合稽查,对恶意闯站、堵站、殴打收费工作人员的,要依法予以打击。
(三)自查自纠,清理特权车辆
1、各乡办,区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对单位内部所有车辆进行审查,对违规车辆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搞特殊,不开特权车、人情车的口子,主动交纳车辆通行费。
2、公路部门要严格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对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值班负责人的责任。
(四)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
交通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公安、新闻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治理信息,共商治理措施,建立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奖惩,奖优罚劣
纠风及交通公路部门要以收费站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实地察看通行费征收情况,对治理效果明显、漏征率较低的收费站,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收费站,采取长期驻站督导的方式重点予以整治,直至抓出实效。
附件:
川汇区集中整治干线公路收费站
闯岗车特权车人情车逃漏通行费违规行为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雷廷军(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薛 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治皓(区交通局局长)
魏 伟(区公路局局长)
潘子健(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
王振杰(市公安局沙北分局副局长)
任艳阳(区监察局副局长)
王明辉(区交通局副局长)
姚志金(区公路局副局长)
张长兴(李埠口乡乡长)
杜广贤(开发北区主任)
张雪芳(城北办事处主任)
刘怀华(搬口办事处主任)
范彩英(区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公路局
,姚志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