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转办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6-29 09:04: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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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转办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2日,我区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交办单第23批(共1件)案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李宗喜、副区长康波第一时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并率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编号:X410000201806200079案件查办结果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群众来信反映:“周口市川汇区李多楼社区群众举报周口市中瀛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原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日焚烧垃圾200多吨,晚上烟气熏人,令人作呕。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均无果。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是我市的重点公益性企业,每天处理来自中心城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500吨左右。经查,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是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周口市丰泉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一期2*250t/d)”项目位于周口市北环路北侧,由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以BOT模式投资建设,占地约136亩,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主要有主厂房、综合楼、河道桥梁、烟囱及一些附属设施。该项目采用目前最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500吨,总投资1.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000万元;二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250吨,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750吨,最大年发电量可达1亿度。该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该公司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该项目采用逆推式机械往复炉排炉垃圾焚烧装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简单分类(建筑垃圾分开)后,用专用密闭垃圾清运车经栈桥进入全密闭且微负压的卸车大厅,从卸料门将垃圾卸入垃圾贮坑内。垃圾卸料大厅维持负压状态,避免垃圾储存系统的臭气外逸。

1、废水的处理。垃圾贮坑内渗滤液经格栅从垃圾池流至污水槽,通过污水泵将污水输送到厂内渗滤液处理站,采用“UASB+MBR+NF”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周口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固废的处理。垃圾抓斗将垃圾从垃圾贮坑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经过除铁器去除炉渣内的废铁后运至灰场暂存,定期外卖砖厂制砖。产生的飞灰集中收集通过固化达标后送周边县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燃烧后的烟气采用“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该系统由冷却塔、循环流化床反应塔和布袋除尘器串联组成,从余热锅炉排出的烟气进入冷却塔,使高温烟气温度降至酸露点以上10~20℃,随后进入反应塔充分与消石灰、水进行脱酸反应,通过活性炭喷射至反应塔的旋风分离器出口与布袋除尘器进口的烟道中,完成酸性气体脱除、吸附、重金属的吸附后,最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通过布袋过滤,将烟气中的灰尘、反应生成物捕捉后,经引风机排入80m高烟囱。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通过余热锅炉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由输电线路送出,并入国家电网。

3、恶臭控制措施。生活垃圾的运输采用新型密封、防渗漏、自动装卸的专用车,实现清洁运输;垃圾运输车随到随卸,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密闭式的垃圾池中;主厂房为封闭式厂房,渗滤液处理站密闭加盖,产生的臭气引到垃圾仓通过焚烧炉焚烧分解。

4、监控联网情况。该厂于2013年投入运营以来,按照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11月,该公司废水处理厂、锅炉烟囱废气净化处理两套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通过周口市环保局审核,监测数据指标时时联网传输至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环境监控中心,接受省、市环保部门全天24小时的监督。并且市环境监察支队及川汇区分局人员经常不定期到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管整改情况。

环保部门在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中,采取派驻环保监督员、日常执法监督、随即抽查检查等措施,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2017年10月17日川汇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院内西侧污水处理站设施单元存在密闭不严,东侧垃圾通道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恶臭气体向周边扩散漫延。立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迅速进行了整改并按期报送了整改报告。

2、2018年4月12日10时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炉渣未覆盖,北围墙倒塌问题川汇区环保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川环限改字【2018】第11号),责令立即修复围墙,对炉渣进行覆盖。整改报告见附件。

3、2018年5月29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三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飞灰固化不成块、管理不规范;炉渣筛选车间管理不规范,部分炉渣未完全覆盖等问题。川汇区环保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川环限改字【2018】第12号),责令按照环评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整改报告见附件。

(三)企业自我整改情况。近年来,该公司曾因在清理垃圾池底泥、停炉检修过程中以及在渗滤液处理站密闭不严、阴雨天气不利于气体扩散条件等出现不能有效控制臭气外溢的情况。该公司发现情况后,积极整改,并与周边群众充分沟通,取得谅解。

1、2017年10月11日、2018年5月31日先后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有限公司、中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公司排放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2017年8月,该公司接到附近蓝岳玫瑰园居民反映出现异味问题后,领导高度重视,本着“不排斥、不回避、多沟通”原则,盛情邀请蓝岳玫瑰园居民代表参观垃圾进厂流程、无害化处理程序、烟气排放指标等大家关注的事项,并向蓝岳玫瑰园小区、李多楼村张贴公开信,欢迎群众监督。

3、2018年5月8日投资2.7万元委托周口市刚强铁艺有限公司对公司垃圾池南北顶棚铝塑板进行密封。有关资料见附件。

4、2018年6月7日至8日,该公司委托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对公司垃圾焚烧炉焚烧工艺、烟气净化工艺以及焚烧炉运行工况、烟气排放指标等进行把脉问诊,并根据专家意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有关资料见附件。

(四)群众反映问题落实情况。6月9日、10日,多位附近小区居民微信举报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经常在阴雨天或半夜至凌晨排放的恶臭气体影响群众生活。6月11,川汇区环保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对蓝岳玫瑰园小区周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异味产生,而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各设备工段及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未闻到群众反映的恶臭味道。6月11日,针对群众反映的以上问题,川汇区副区长康波、川汇区环保分局局长张高林对该公司总经理刁某进行了行政约谈,同日,环保执法人员拨打举报人联系电话,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并会同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到蓝岳玫瑰园小区物业处,召集反映人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建立了沟通渠道,给他们留下了反映问题的电话,同时也向他们介绍了该公司的有关污染防治情况,举报人表示理解、基本满意。有关资料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

在此之前,该公司曾因不能长期、稳定、有效控制异味外溢,间断性的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我们通过调查走访、综合分析认定第23批X410000201806200079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四、整改情况

1、该公司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根据6月19日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出具的“生产现场异味问题和控制”措施,加强运行管控过程中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操作,不断提升运行人员的操作能力,确保现场设备的完整性,解决异味问题。

2、按照川汇区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的通知,该公司南侧300米外的李多楼社区和北侧300米外的后李多楼社区已经纳入棚户区拆改范围,目前95%以上居民已经签订搬迁协议,拆迁完成后,邻避问题将有效缓解。

                                                              2018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