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4〕88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3〕7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基层中的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区全面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生活境况为目标,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为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会对象
全区各办事处、学校、医疗机构。
三、建会程序
(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筹备工作。
(二)酝酿人选,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红十字会理事会。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筹建工作,集中时间精力,精心组织发动,加大宣传力度。要选拔热心红十字会工作、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员担任红十字会理事班子成员。
(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会工作,并以文件形式向川汇区红十字会报送选举结果。
(三)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立之后,要积极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川汇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2014年9月3日
附件:
川汇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省《实施办法》及市工作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全区红十字会基层体系,努力把我区各级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人道救助的助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帮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推手,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区各办事处、学校100%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达到四有要求(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会费收缴率100%。同时,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辖区内特困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区为重点,建立具有红十字特色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以办事处、学校、医疗机构为重点,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加强组织管理,积极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不断扩大和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1、明确目标,加快组织发展。各基层红十字会要根据工作实际,在辖区内单位建立红十字小组,实现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全覆盖。各单位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通过召开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理事会;由理事会聘请名誉会长,并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红十字小组组长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健全制度,规范组织运作。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要达到“四定、四有、三上墙”标准,“四定”就是定组织机构、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定办公地点、定门牌标志;“四有”就是有工作计划、总结,会员、志愿者有登记,特困群众有档案,各项活动有记录;“三上墙”就是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上墙。二要健全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基层红十字会理事会机构,明确理事会在制定工作目标、落实重要任务、研究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内部管理。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四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把红十字会组织的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筹资和资助情况、会费收缴和使用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布。
3、突出特色,搭建服务平台。要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各项服务活动,坚持以5.8世界红十字日和一些重要纪念日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红十字主题活动,宣传红十字精神,扩大红十字社会影响力;以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宗旨,开展社会募捐和救助活动;以普及卫生知识和急救常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群众救护培训活动,建立完善群众应急网络。
4、加强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区红十字会将针对基层组织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组织骨干进行红十字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基层组织进行考核表彰。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20日)。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人选推荐、组织实施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基层组织,认真做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及选举等工作,使一批素质高、有爱心、能力强,热心红十字事业、群众公认的同志走上红十字会工作岗位。
3、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要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定期开展活动,全面落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的“四有”要求。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是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会社会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办事处、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同志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三集中”的原则,即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完成好本单位及所辖区域、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扎实推进各 政策举措落实到位,确保全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