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0-05-10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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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2010〕3号

中共川汇区委 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意见
(2010年1月23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依法治区进程,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现就我区开展法治川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意义
      开展法治川汇创建活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建设法治川汇、推动依法治区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我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川汇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推动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川汇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把法治川汇创建工作作为评价事业发展、社会和谐和自身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严格标准,强化督查,扎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牢牢把握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开展法治川汇创建活动,促进全区基层党委依法执政、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努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化管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和谐川汇,推进川汇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扎实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勤政为民,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不断获得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
――坚持服务发展。注重通过法治来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坚持公平正义。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法治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制度建设和创新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和法律服务各个环节,从制度上、体制上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创建活动。
三、全面完成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基层党委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重大决策议事规划,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完善党委(党组)重要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征求意见等机制,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成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实践者、推动者、宣传者。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使我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章可依、有章可循。有关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经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未向社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和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机制,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以及监督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社会公示制度、信访评估制度、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制度,并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健全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与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规范执行程序,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完善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健全司法纠错制度,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以完善内部各项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快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大推进司法民主的力度;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案件外,要公开办事程序、流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检察机关要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做到检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司法干警的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目标管理,完善和强化执法体系和评议考核办法,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专利、商标、著作权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商业贿赂治理力度,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打击淫秽色情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加强对网络、音像、娱乐文化市场的监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互动。健全乡办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乡办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村民自治制度,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的观念和意识。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突出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深入宣传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干部树立廉洁自律,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本领。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律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学法用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要努力提升农村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守法、维护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品牌。
(八)加强社会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以110报警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两所一庭”和区、乡、村(社区)、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健全和完善定期排查、归口调处、督查督办、责任倒查、按期回访等纠纷调处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制和机制,法律援助要做到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避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加强乡办平安中心建设,发挥一线防控作用;加强刑满释放和劳教解除人员的安置帮教。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九)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依法制约权力运行。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强化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增强监督实效,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人大要认真履行《监督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政协要通过提出提案、视察、评议和担任人民监督员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充分运用内部监督、审计、财政等措施?炕?孕姓??刈袷睾椭葱泄?曳?伞⒎ü妗⒐娣缎晕募?驼??拿?睢⒕龆ㄖ葱星榭觥⒐?夜?袢嗽甭男兄拔袂榭龅募喽剑??徊焦娣缎姓??睾凸?袢嗽毙形??嬲?龅接腥ū赜性穑?萌ㄊ芗喽剑?シㄒ?肪俊3浞址⒒由缁峒喽健⒂呗奂喽阶饔茫?刈⒚裆?⒎从趁褚狻⒆既钒盐站?蒙缁岱⒄怪械娜鹊隳训阄侍猓?股缜槊褚獬浞直泶铩?BR>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乡办党委要把法治川汇创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综合评价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部署,加强对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整体规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和要求,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考核情况作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专职人员培训,充分发挥专职人员队伍的作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凡没有按要求实施创建工作的,将被取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四)完善综合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宣传网络、经费保障等问题。财政部门要把法治川汇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坚持团结稳定鼓励、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形成各方有责,共同参与法治创建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