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川汇区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4-03-27 00:00:0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川政文〔2014〕12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川汇区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周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川汇区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规委会)。现将区规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田庆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文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常兴(区城建局局长)

李  翔(区财政局局长)

陶保健(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社区办主任)

薛  周(区教体局局长)

马泉波(区发改委主任)

徐德志(区城管局局长)

海桂珍(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涛(区水务局局长)

薛顺名(区文化局局长)

李文发(区卫生局局长)

毛颖周(区民政局局长)

蔡书亭(区科技局局长)

远(区行政新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  军(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连义(区民营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红卫(小桥办事处党委书记)

郭东勋(城北办事处党委书记)

李广肃(华耀城办事处党委书记)

郭治成(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王  伟(区气象局局长)

强(市规划局川汇分局局长)

王全明(市国土局川汇分局局长)

张高林(市环保局川汇分局局长)

张  超(电力沙北分局局长)

区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张常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委会日常工作。

区规委会工作职责:审议需上报批准的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工业项目规划方案;审议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工业项目的选址或规划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研究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工业项目规费收缴方式;审议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提交区规划委员会确定的议题;在严格执行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审查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014年311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