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09]52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的R&D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地方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
第二次全区R&D资源清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区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清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9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11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010年1月―3月开展基层调查;9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2011年底以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五、清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川汇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清查工作的部门分工是:区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区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同时,上述部门还要负责组织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清查工作。
六、清查的工作要求
第二次全区R&D资源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组建清查领导机构,在工作条件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区统计局、科技局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和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对在R&D资源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