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5-07-02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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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20157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

实施意见

办事处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83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21号)精神,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结合我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

(一)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迫切需要。当前,我正处在深入实施川汇振兴方略,转型发展、加快富民强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任务十分艰巨。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解决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坚持打通抓落实的“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早见实效,确保政令畅通。

(二)准确把握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完善t任明确、分工合理、科学规范的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不断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真正把抓落实作为基本职责和政治纪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明确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确保主要指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二)做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三)做好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

(四)做好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查办工作,做到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推动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得到落实和解决,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解决率。

(六)做好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的督查调研,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要明确责任、合理分工、规范程序、创新方式、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完善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检查,树立督查工作权威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要围绕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确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做表率、创实绩。

(二)协同配合机制。积极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加强与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衔接和配合,联合开展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督查落实。分发挥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作用、统计部门的民意调查辅助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建立政务督查与行政监察、专项审计、社会调查、舆论监督联动,与建议提案办理联办等督查机制,努力实现多方合作联动督查,形成督查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动态管理机制。在政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政府督查要组织有关部门同步制定督查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流程,形成从拟订督查方案、下达督查任务、开展督查活动、形成督查报告到督查成果运用等一整套程序规范,实现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四)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结合对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督查督办结果,将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四制”工作考评体系。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进一步建立完善流程式工作规范、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工作台账制度。对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帐,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实行跟踪督办,加强动态管理。

(二)限期报告制度。对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督促有关都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对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每半月报告一次。对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一般在15日内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提前向交办单位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在交办后3个月内答复建议提案人,并在当年办理任务完成后20日内向交办单位报告办理情况。

(三)调查复核制度。对于重大决策部署,要采取自查与抽查、书面与实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程跟踪督查督办。对部门报告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情况,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复核。对重点督查事项,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形成反复督、督反复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四)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工作简报的平台作用,及时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通报,重要情况向政府领导作出专报。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予以批评并约谈问责;情节严重或引发大规模信访、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责成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发现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六)督查调研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精选调研题目,制定督查调研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找落实不好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五、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要把督促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直接分管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听取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督促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履职保障。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改善督促检查工作条件,赋予政府督查组织协调、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绩效考核、奖惩建议等方面必要的职能职权。政府督查主要负责同志根据政府安排,列席政府涉及决策部署、情况通报等方面的重要会议,跟随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查阅关重要文件和资料。将督促检查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督促检查工作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通信等经费保障。

(三)提升队伍素质。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督查专员制度,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选配到督查工作岗位上来,使人员配备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区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业务指导和业务骨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组织调训等多种途径,提高督促检查干部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决策参谋等能力,造就一支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的督促检查干部队伍。

2015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