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周保等4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川政〔2025〕1号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4-24 16:29: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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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立足辖区实际,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川汇建设,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推进平安川汇建设工作和“全国两会”信访维稳中,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特别是2025年3月1日,川汇区籍人士在北京出现极端事件,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周保等同志,立即赶到,妥善处置化解,未形成负面舆情信息,在该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工作,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等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周保等4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护航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记功个人名单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个人三等记功名单

周    保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峰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史永辉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金海路派出所教导员

任    鹏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