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8〕57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川汇区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16日
川汇区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区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及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美丽川汇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综合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力争全区不着一把火,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实现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办事处要尽快召开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卡和公开信、开辟禁烧专栏、设立禁烧标牌、出动宣传车、发送短信微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禁烧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秸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个行政村、自然村(组)。手机禁烧短信要覆盖所有农户,宣传标语和条幅要悬挂到田间地头,办事处宣传车和行政村、自然村(组)大喇叭要进行不间断的广播宣传,让焚烧秸秆危害和秸秆禁烧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小麦秸秆直接还田是处置秸秆的主渠道,也是预防秸秆焚烧的有效途径,各办事处和农林、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畜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贯彻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小麦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扩大秸秆高温堆肥还田面积,力争全区小麦秸秆还田面积达到90%以上。要及早摸底,了解机械供需情况,搞好机械调配,实现作业机械合理有序流动;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为依托,加大各类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新机具的推广力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秸秆还田、病虫害防治、机械深耕等配套技术的指导工作,竭力消除秸秆焚烧隐患,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扎实推进。
(三)实行网格化布控。实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办事处(副区长王建党分包城南办事处、副区长沈宗祥分包华耀城办事处、副区长晋瑞英分包金海办事处、副区长徐钊分包城北办事处)、办事处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和十户联保的网格化管理,区政府与各办事处、各办事处与行政村要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民群众签订公开承诺书,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到地块。要进一步强化办事处、行政村的禁烧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做到谁的工作谁落实,谁的地块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秸秆谁禁烧。各办事处要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签订责任状,将采取秸秆还田、打捆清运、高温沤肥、集中堆放等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措施落实到村、落实到户。各驻村定点扶贫工作队和选派的第一书记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帮助定点帮扶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帮助贫困户搞好麦收。各办事处秸秆禁烧指挥部要建到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值守,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盯紧看牢,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同时,要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作用,实现技防人防有机结合。
(四)强化基层禁烧主体责任。各办事处要采取各种办法,强化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禁烧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投身秸秆禁烧的主战场和第一线。要把每个地块的监管任务明确到每个村组干部,做到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各办事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村组干部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秸秆禁烧任务完成的好,退换押金,并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者予以处罚。具体办法由各办事处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五)依法惩处和打击焚烧行为。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办事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24小时举报,对发现、举报、上级通报的着火点,区禁烧办要认真核查,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
环保部门要及早介入禁烧工作,配合联动,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让焚烧秸秆者付出代价。要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和打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以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六)严格奖惩措施。禁烧工作结束后,由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禁烧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秸秆禁烧期间全面完成禁烧任务的办事处,按照15元/亩的标准奖励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禁烧期间,每发现1处着火点,对事发地所在办事处给予经济处罚1万元;发现3处着火点的,根据情况对事发地所在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发现3处以上着火点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免去办事处党政正职职务。被省、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约谈)1次,区政府将对事发地所在办事处追加罚款5万元,并给予通报批评;若再次被通报(约谈),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事发地所在办事处写出检查,对分管负责同志做出组织处理,并取消该办事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七)做好应急处置。各办事处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集中连片着火点的应急处置。每个办事处都要组织应急防火队、准备大型洒水车等应急设备,每村田间地头都要设置指挥棚,工作人员不少于3-5人,并且达到有人员、有宣传材料、有办公桌椅、有防火灭火简易器材等四有标准,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性连片着火现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各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二)强化暗访督查。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水利、畜牧、农机、蔬菜研究所等部门人员成立4个暗访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对各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巡回暗访。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2个督导组,对办事处和区各暗访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禁烧期间,各暗访组、督导组每天都要直接入村,重点检查禁烧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情况和有无焚烧秸秆现象等。对暗访和督导情况,每天一碰头,每天一通报。各办事处也要成立督导组和暗访组分包行政村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宣传部门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惩处打击情况,对禁烧不力办事处和行政村的问责处理情况,及时予以曝光。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向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每日汇总编发工作简报、督查通报、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和各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置,努力将事件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严格责任追究。监察部门要根据有关执纪问责的规定和区政府关于秸秆禁烧问责的要求,坚决追责到底、问责到位,不留情面。严格执行工作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奖励先进、实时通报等有效措施,重奖重罚、工作激励,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对禁烧工作不力、局面失控,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理。问责处理情况记入干部档案,并报区纪委监察委和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禁烧工作。农口有关单位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秸秆禁烧工作的暗访督查和查处因秸秆焚烧造成的林木损害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机关和环保等部门负责对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查处和打击;发改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提升我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禁烧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做好秸秆禁烧的奖惩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制止在公路上打晒粮食的行为,保证交通安全;农机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农机作业和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监管农机作业质量和农机生产安全;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置卫星遥感资料;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决打好打赢今年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