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汇区“门前三包”管理考评奖惩暂行办法的通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4-10-29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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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4102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门前三包”管理考评奖惩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川汇区“门前三包”管理考评奖惩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0月23日


川汇区“门前三包”管理考评奖惩

暂  行  办  法

为切实加强我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根据《周口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周城委〔2014〕1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进行考核奖惩,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区城区37条主次干道,重点考评中心城区范围内七一路、交通路、中州路、大庆路、汉阳路、建设路、人民路、八一路(因修路暂不考评)、五一路、文明路(七一路至人民路路段)等10条主要干道。

二、考评对象

全区9个办事处。七一路办事处、陈州办事处、荷花办事处、人和办事处、小桥办事处、金海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华耀城办事处。

三、考评内容及标准

按照《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周城委20131号)、《周口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周城委20132号)和《川汇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细则》(见附件)执行。

四、考评办法

(一)“门前三包”工作情况,按照一周一检查,半月一排名、半月一通报、半月一奖惩的办法,进行督查考核。

(二)“门前三包”考核采取千分制考评办法,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细则评分,每两周的考核平均分值为办事处半月考核结果得分。

(三)督查中发现“门前三包”存在的问题,区督查考评办公室通知辖区办事处进行整改并跟踪督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扣分,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五、奖惩机制

(一)区政府对“门前三包”和“两违”治理综合考评。按照城区市容管理和“两违”治理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分成不同的比例。七一办、陈州办、荷花办、小桥办、人和办、金海办6个办事处“门前三包”考核占总成绩的70%,“两违”治理考核占总成绩的30%;城南办、城北办、华耀城3个办事处“门前三包”考核占总成绩的30%,“两违”治理考核占总成绩的70%,两项考核的总分为办事处的最后得分。区督查考评办公室,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二)实行挂红、黑旗制度。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办事处,奖励现金5000元,斐枪芪?谟韬炱欤?故?谝坏陌焓麓κ榧巧咸?焯郑?魅瘟旌谄臁2涣旌谄斓陌焓麓Γ?芸谌毡ā⒌缡犹ǖ让教甯?杵毓猓?⒆⒚靼焓麓α炱烊诵彰?⒅拔窦俺枪芏映ば彰?A??酱伪黄牢?故?谝坏陌焓麓Γ?焓麓γ馊コ枪芏映ぶ拔瘢?苑止芨敝敖?薪朊闾富啊?/SPAN>

(三)依照办事处对城管执法人员(半月)考评结果,评选2名先进城管队员,各奖励现金500元;对考核结果全区倒数第一的城管队员,停止工作,停发工资,本年度两次排名全区倒数第一的城管队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川汇区城管执法人员考核奖惩细则》,每半年评出5名优秀城管标兵。优秀城管标兵是退伍军人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参照三乡分流人员工资标准套改工资;是三乡分流人员推荐为后备干部,其他人员参照退伍军人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区城管委成立“门前三包”专项督查考核办公室。从区“两办”督查室、转创办、城管办抽调专人,组建专门考评队伍,具体负责全区的“门前三包”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川汇区“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考评奖惩细则,对城区10条主要干道的“门前三包”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奖惩。区“两违办”负责“两违”治理的督查考核。

(二)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组织。办事处主任为本单位“门前三包”考核奖惩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实施“门前三包”工作,并负责对本辖区城管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的监督考评工作。

(三)实行通报制度。每半月考评中,“门前三包”工作被评定为第一名的单位,区城管委给予通报表扬,评定为后一名的单位,在周口日报等媒体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区主要领导。

(四)实行年度综合表彰制度。对年度“门前三包”工作评定为第一名的办事处,区政府给予评先、记功荣誉,对主要领导给予嘉奖、记功;对年度工作评定为后一名的办事处,实行行政问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或出租的营业房,不例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周口日报、电视台、川汇新闻等媒体对责任单位进行爆光、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六)对经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红、黑名单制度。在中心城区10条主要干道沿街商户中,开展“门前三包星级商户”评选活动。对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配合管理、效果明显的商户,由办事处推荐,经区城管委审核同意,授予“门前三包星级商户”称号,悬挂标识牌,并列入城市管理“红名单”,在门店装修、商业庆典等行政审批事项中减免相关费用。对不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劝阻无效的个体商户,由办事处提议,经区城管委审核同意,列入城市管理“黑名单”,严格限制焖?邮赂骼嗌桃登斓涞然疃??/SPAN>

附件:川汇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细则


附件:

川汇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七一路办事处、陈州办事处、荷花办事处、人和办事处、小桥办事处、金海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华耀城办事处

二、考评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制度建设、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及重心工作共5部分,总分为1000分。

2、对于各项考核扣分超出基础分值时,以所得的实际分值为准,含负分。

3、“门前三包”考评计分办法:“门前三包”扣分数除以街道商户总户数的分值为责任办事处扣分总数。

4、“包卫生”项目的考评奖惩由区爱卫办负责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报区“门前三包”考核办。

三、考评内容

(一)制度建设(150分)

1、三包”协议书签约率、挂牌制度(40分)。

未按规定与沿街商户、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或悬挂责任公示牌的,每处分别扣1分。

2、主、次道路和商户对“三包”工作的宣传执行制度(40分)。

现场询问沿街单位及商户对门前“三包”的了解及执行情况,以商户为单位,不了解、未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执行的扣1分。

3、“三包”信息上报制度(30分)

(1)检查办事处向区城管委督查组上报“三包”工作信息和整治汇报材料(以周为基础,少一周扣1分);

(2)办事处对区政府和城管委督查组的日常工作信息上报材料,以周为单位,少一周扣1分。

4、“三包”工作责任落实制度(40分)

(1)办事处对有整改问题的责任单位及时下发整治意见,并监督落实;没下发整改意见或未监督落实的,发现1处扣1分; 

(2)办事处对城管执法人员不认真考评,考评结果不如实填写的,发现1次扣5分;

(3)对区城管委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发现一处扣2分;  

(4)群众举报件处理、反馈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

(5)领导批示件处理、反馈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

(二)包绿化(100分)

按照包绿化要求开展工作。

1、擅自在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景观树、堆放垃圾,发现1处扣2分;

2、擅自在行道树上乱刻画、张贴、钉钉扯绳、扯挂其它物品,发现1处扣2分。

(三)包秩序(350分)

按照包秩序要求开展工作,主次干道发现有下列现象的,1处扣1分。

1、店外经营;

2、占道经营;

3、店外作业现象;

4、乱堆杂物;

5、沿街晾晒;

6、有乱搭乱建棚亭现象;

7、打麻将、扑克、下棋现象;

8、占道乱摆广告招牌、灯箱广告;

9、各类违规促销活动;

10、乱贴、乱画各类小广告;

11、店招、店牌、画廊、橱窗位保持整洁、美观的;

12、店外播放高音喇叭。

(四)包卫生(200分)

“包卫生”由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

(五)重心工作(200分)

非机动车辆摆放。按照《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容貌整治标准》(周城委〔2013〕2号),对沿街非机动车辆进行规范,发现不规范摆放,一处扣2分。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