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汇区万村千乡市场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9-18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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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07]14号
各乡、办,开发区北区,区直相关单位:
《川汇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九日
川汇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进一步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流通商品质量,保障农民安心、放心消费,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方针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为宗旨,以建设农家店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统领作用,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网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基本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发展目标:2007年,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基本建立以城区店为龙头,乡级店为骨干的农村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使我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发生显著变化,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期分批,先易后难。
2、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3、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试点企业为主体。
4、坚持合理布局,避免一街多店。
三、主要内容及标准和方式
主要内容:吸引流通企业和城市连锁企业延伸发展“农家店”。乡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农家店”的具体建立和改造,按照商务部制订的标准执行。此外,倡导大型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进行“工商联手”,开发并生产适合当地消费特点的自有品牌消费品。
建设标准:全区所有“农家店”一律采用统一形象、统一商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管理模式,打造安全、放心、便捷、价廉的“农家店”终端营销网络。
建设方式:新建、改建、扩建。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规划区域范围
全区在规划区域内的相关乡办(区),具体包括李埠口乡、开发区北区、城南办事处、城东办事处、城北办事处、搬口办事处。
(二)选定承办企业
严格按照商务部(商建发[2007]3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选定亿星集团、金色谷有限公司为日用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承办企业。承办企业要按照商务部文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向商务部门写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承诺书》,确保“农家店”建设规划如期完成。
(三)制定建设规划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07年要确保建成10个农资农家店,83个日用品消费农家店。
(四)划分建设阶段
元―6月份完成40个农资和日用品消费农家店建设任务,7―9月份完成53个农资和日用品消费农家店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区政府成立川汇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组,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商务、财政、工商、供销、卫生、物价、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区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办(区)要建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
(二)强化管理,完善政策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管理,完善政策,确保效果。
1、建立扶持基金制度。区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市场工程建设,凡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标的乡级、村级农家店,每处按照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总额的20%予以配套奖励。该项资金由川汇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凡需新建、扩建和改建升级的各级各类农家店,按照标准规划统一布局,简化和规范审批手续,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明的,除收取办证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提供资金和人才支持。一方面,要鼓励机关干部、教师、工人、农民及社会各界投入到此项工程中去,提倡改扩建,提升基础设施;另一方面,要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市场工程;同时,还可由区农信社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农家店的升级改造。区商务局要会同试点企业,分期分批开展农村商业经营人员技术培训,尽快成立新型农村商业流通网络培训中心,以适应农家店高标准、高起点的需要。
4、实施品牌战略。各级各类农家店要紧紧依托亿星集团、金色谷有限公司,逐步形成“统一形象,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的农家便利店。试点企业要实施“名企创名牌,名牌创名店”的发展战略,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完善一个。
5、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未经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农家店”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组及区商务局要加强对承办企业和“农家店”的管理指导,使其保持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
通过张贴板报、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对“农家店”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制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具体实施规划,对承办企业和“农家店”加强监督指导;承办企业负责配送中心及“农家店”的具体建设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商品质量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工作,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家店”和广大群众手中。其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买到安全、放心、价优的商品,真正做到方便、放心到农家。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