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0]73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区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决定在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科学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制订人口政策,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区的普查任务,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特对区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周各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地理区域划分工作细则》“在地原则”之规定,居住在乡、办事处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周各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应由所属乡、办事处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区直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周单位人口普查工作要服从所在乡、办事处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家属楼(院)和单身宿舍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三、由于人口普查正式登记期间,普查登记的时间,不能安排在家中无人时间,只能加班利用中午、晚上或者节假日进行,所以必须给单位普查员一定的误餐补助,希望各有关单位要体谅普查员的辛苦,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一切可行之便,适当给予补助。 三、加强对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五普”到“六普”十年间,我区人口有了大幅度增加,且人口结构复杂,给本次普查带来了很大困难。为了搞好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区直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周各单位都要成立普查办公室,明确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抽出一名专干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不断进行人口普查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填报有关表格,为普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确保“六普”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O一O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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