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汇区2009年教育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9-18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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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09]26号
 
各乡、办,区直有关单位:
 《川汇区2009年教育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川汇区2009年教育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教育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根据《2007――2011年川汇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09年教育工作计划。
 一、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1、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教育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将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2、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区财政将教育事业费单独列出并纳入预算,实现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全区中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和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比上年有所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时发放。全区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部分比上年有所增长,并全额拨付给教育部门。
 3、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费用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校舍和师生安全。加强全区教育经费管理,设立“房屋维修和危房改造经费专户”,确保危改专项配套资金转移支付按时足额到位,切实搞好危房改造工程,并做到发现危房当年完成改造。
 4、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收费监管机制,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要求学校在省定收费项目之外为其代收任何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向学校乱集资乱摊派。规范各部门对中小学校的检查行为,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各部门对中小学的检查应在区政府领导下,由纠风办和教育部门牵头,统一进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对中小学校进行检查、处罚,违者要严肃处理。
 二、巩固“普九”成果,强化“三教”统筹
 1、加强德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与社区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大力推进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诚信教育。
 2、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突出教学工作主旋律。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建立健全实验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和广大教师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区特点和工作实际的方法。
 3、强化教学科研工作,使教科研确实为教育教学服务。进一步深化专题研究,升华科研成果,抓好省教育厅教育科研课题。
 4、抓好体育、美音、健康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各中小学要按照教学计划开足课程,不得随意停止或挤占,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5、职业教育要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相结合,加强实践教学和学生就业能力培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就业率要达到98%以上。
 6、成人教育在重点抓好成人招生考试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岗位和实用技术培训。2009年,培训人数要超过1万人次。
 7、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并通过督促评估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重点开展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做好岗位培训工作,注重信息技术和数学、语文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
 2、坚持对口支援下乡支教制度,弥补农村教师的不足。
 3、目前全区现有教师3573人,缺编645人,今年计划招教160人。
 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制品的出售、出租和传播,依法取缔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私营主给予严厉打击。
 五、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认真做好扶助贫困生工作
 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扶持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保障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应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教育部门要加大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力度,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利用国家优厚的教育资源,有效地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远程教育课程与配套教材的征订以及设备维护工作。
 七、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均衡城乡学校发展
 1、加快学校改扩建步伐,9月底要完成2008年批建教学楼项目,并全部交付使用。
 2、中招要坚持以河为界,划片招生的原则,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杜绝跨学区招生现象,七一路沿线初中一年级班额要控制在80人以内,小学控制在95人以内。
 八、关爱残疾儿童,搞好特殊教育
 2009年,规划建设一所特殊学校,切实解决盲、聋、哑儿童接受良好教育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做好能自理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歧视或将其拒之门外。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