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7〕14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小街小巷“亮化”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川汇区2017年小街小巷“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8日
川汇区2017年小街小巷“亮化”工程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目的,把小街小巷亮化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二、计划任务
2017年,计划亮化小街小巷7条,分别是:前王庄社区道路、贾鲁河东侧南北路、一高南东西路一巷、一高南东西路二巷、庆丰街东段南四巷、中州路东一巷、闫庄街西段。
三、准备阶段
(一)2017年6月30日前,由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完成所有拟亮化街道勘测设计、工程预算、财政评审工作。
(二)2017年8月31日前,根据各条拟亮化街道的设计方案,由区住建局对亮化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施工企业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施工阶段
10月31日前安装结束并进行竣工验收。
五、资金来源
由政府投资。工程竣工并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由区住建局成立小街小巷“亮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同时聘请有电力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监理公司对路灯安装全程监理。各辖区办事处配合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区城管局要依法清除小街小巷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现象,以确保亮化工程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办事处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小街小巷“亮化”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小街小巷亮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小街小巷量化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踊跃投身到小街小巷“亮化”工程中去,切实保护好已亮化完工的工程,确保正常使用。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高质量,高标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区两办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对小街小巷“亮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向区委、区政府书面通报“亮化”工程进展情况。